首页
> 新闻资讯 > 工作动态

舟山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扎实推进

发布日期:2011-07-18 05: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家一项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的政策措施,实施快两年时间,经济和社会效益都十分明显。自2009年6月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截止2011年6月底,舟山市共有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6家,其中销售企业6家,回收企业6家;备案登记家电以旧换新网点52家,其中销售网点29家,回收网点23家。有18家网点同时具备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和回收资质。全市累计销售家电160015台,销售金额6.075亿元;回收家电153475台,回收金额216万元;需要实施家电补贴143245台,补贴额4307万元;完成家电补贴104590台,补贴额    3167万元。
  舟山市的家电以旧换新总体情况良好。各网点基本能按要求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凭证,将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旧家电回收价格、以旧换新凭证序列号等录入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未发现销售网点工作人员向消费者兜售旧家电情况,销售企业操作基本规范,没有盗用他人身份信息以及虚开回收凭证等其它欺诈经营行为,库存废旧家电数量基本与回收量相吻合。但同时也存在部分销售网点需收费复印,因家电价格变动,样机价格未及时更新情况。
  下阶段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完善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和回收体系建设,合理布局网点,规范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和回收操作程序,确保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和回收网点抽查力度,积极调动和组织县区各部门力量,增加抽查基数,提高抽查比例。
  (三)继续实行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和回收暗访制度,严禁和杜绝中标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人员参与倒卖旧家电和回收凭证不法行为。
  (四)建立高效的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和回收补贴制度,确保补贴资金迅速、足额到位。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