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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我对哥斯达黎加进出口商品可享关税优惠

发布日期:2011-08-26 04:0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我国达成并实施的第10个自贸协定。中哥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中哥两国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我国出口至哥斯达黎加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气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皮毛及皮革等产品和自哥方进口的咖啡、肉类、果汁、鱼粉、矿产品等都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首批实施协定税率的商品达到7977项。2011年1-7月,我市和哥斯达黎加双边贸易额为425万美元,同比增长31.6%,其中出口额为418万美元,同比增长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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