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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轮胎出口欧盟明年将面临高门槛

发布日期:2011-09-23 04:3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根据明年11月1日正式生效的欧盟一般机动车辆安全法规和轮胎标签指令,滚动阻力等性能指标不满足欧盟最低标准的轮胎,将不得在欧盟境内销售。根据指令要求,明年11月之后进入欧盟销售的轿车胎、轻卡胎、卡车胎及公共汽车轮胎必须加贴标签,标示出轮胎的滚动阻力、噪声和湿抓着力的等级。该指令还对这三方面性能的最低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性能最佳的为A级,最差的为G级,达不到最低限定值(即F级以下)的轮胎不得在欧盟境内销售。不过,明年6月30日之前生产的轮胎届时不必加贴标签,仍可在欧盟销售。
  目前我省轮胎出口,欧盟已超过美国成为第一大出口市场。我省出口欧盟的轮胎生产企业,整体上轮胎质量距欧盟标签指令要求尚有差距,应抓紧对其生产工艺、原材料采购、质量检测指标进行全方位的调整和加强,以适应欧盟轮胎标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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