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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星副厅长在2011全省文化出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2-01-10 06:1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同志们:
    今天我厅和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出版局联合在这里召开全省文化出口座谈会,目的是进一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大力推进文化强省的决定,总结交流我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经验,共同推进我省文化出口工作。刚才龚正副省长等为2011-2012年度全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进行了授牌。在此,我代表省商务厅对这些企业表示热烈祝贺;对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浙江文化出口的省级有关部门的同志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大力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是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要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省委作出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决定》,”要加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力度,加快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上月底,商务部在我省召开的文化贸易培训班也明确提出:加快形成文化对外开放格局,积极实施文化贸易和走出去工程,通过集成创新,进一步完善支持文化出口和走出去政策措施。因此,大力推进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做好对外文化贸易工作十分重要,也十分紧迫。下面,我代表省商务厅讲两个方面:
    一、 我省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省不断开展对国际文化市场的研究,积极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和推动文化走出去,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省商务厅业务统计,“十一五”期间,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年出口实现了较快增长,年出口总额已由2005年的21.5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49.93亿美元,年均增幅超过20%。今年以来,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1-10月全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总额达到42.69亿美元,同比增长3%,其中文化产品出口41.84亿美元,预计全年我省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将突破50亿美元。
    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亮点纷呈:
    一是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主体蓬勃发展。据统计,有出口实绩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企业已达到7588家,今天在这里授牌的48家企业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二是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结构不断优化。影视动漫、音像制品等文化服务贸易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服务出口不断增长,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去年服务出口0.6亿美元,进口2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倍和55.4%,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持续上升。
    三是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市场不断扩大。我省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已遍及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欧盟、美国、日本、东盟为我省文化出口主要市场国家与地区,对欧盟和美国出口约占55%。
    四是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方式不断创新。截止到2011年10月,我省经核准的文化企业走出去8家,总投资额1974万美元。
今年以来,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狠抓对外文化贸易,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认定工作。
    根据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委《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我厅会同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共同完成认定2009—2010年度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这次我们四厅局又联合认定了2011-—2012年度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48家,这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出口企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将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建设的大繁荣大发展。
    (二)搭建对外文化贸易展会平台和出口渠道。
    在2011年浙江商务周洽谈会、中国服务贸易大会等重要展会活动中,我们专门设立了文化出版、影视、数字动漫的展览专场,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文化出口企业与国际知名文化跨国企业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我厅还会同省广电局等部门组织浙江文化贸易促进团赴法国、西班牙等地开展影视、出版、创意设计等领域的洽谈活动,初步达成1000万美元以上的合作项目;此外我厅还初步建立了与境外重点国家地区(美国、英国、德国、比利时、法国、日本、西班牙、澳大利亚)驻沪领馆、经贸文化机构的联系,为文化企业走出去提供便捷通道。
    (三)完善文化出口扶持和鼓励政策。
    2009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浙江省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年来随着文化出口形势的发展,文化出口企业的规模、文化出口的范围和形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今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启动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调整修改完善工作,将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出口的政策扶持力度。
    (四)积极做好文化出口相关政策申报工作。
    根据国家商务部扶持资金申报要求,我厅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文化出口企业申报工作。华策影视等7家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通过审核,获得了中央财政的扶持资金。据商务部反馈,今年我省上报情况较去年有进步,奖励金额也有所增加。同时,我们认真做好我省服务贸易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出口部分的申报工作。今年企业申报材料质量较去年有明显改进,申报的资金总额也比去年有所提高。今年受资助的重点项目达30个,受资助的重点企业10家以上。
    (五)认真做好文化贸易统计调研等基础性工作。
    在省外管局和省统计局支持下,我厅初步创建了包括对外文化贸易在内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体系,为宏观监测文化出口发展趋势打下基础。同时,我们积极配合国家商务部,做好全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企业直报系统的填报工作。我省直报文化企业数居全国前列,被商务部选为全国文化服务贸易统计6个试点省份之一。
    (六)扎实做好文化贸易调研明确文化出口重点项目。
    为进一步认清我省文化出口现状,今年以来我厅与出版、广电等相关部门一起积极开展文化出口业务调研,通过调研明确了推动文化出口的工作重点。我厅与省出版联合集团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国图书海外拓展八大工程”,赵洪祝书记和龚正副省长批示予以了充分肯定。目前我们正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全面推进全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在肯定我省文化出口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文化出口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总量偏小,总体竞争力还较弱,我省对外文化贸易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二是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结构有待优化。服务出口有待进一步扩大,同时缺乏被人们广为接受的品牌性文化产品。三是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集成效应有待发挥。
 
    二、  认真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文化贸易各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加大对外文化贸易”以及省委提出的“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任务,我省将通过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等三大抓手,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支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企业,开创我省文化出口工作的新局面。
    (一)以完善扶持政策为抓手,营造我省文化出口良好环境。
    一是进一步明确我省文化出口战略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关于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我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新形势下支持我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明确战略目标和具体任务,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促进浙江对外文化贸易加快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文化出口政策体系。在发展路径上,要重点支持文化出口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国际营销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在产业扶持上,要明确以动漫网游出口、图书版权贸易等发展较快的领域为重点,明确以电视节目境外落地、数字报纸与网上书店境外发行等有发展潜力的新业态为重点;在主体培育上,要发展壮大一批有发展潜力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在政策支持上,要充分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建立纵向从国家、省级到地市,横向跨部门的政策支持,共同打造和完善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对外文化出口政策体系。
    三是进一步明确文化出口扶持政策的重点。下步的政策支持重点是四方面:一奖励三资助。一是对我省文化出口有实绩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二是对出版、影视、动漫游戏等文化出口领域业绩突出的企业,为促进出口而实施的重点项目给予一定资助,支持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我们考虑,影视动漫按出口销售集数、出版物按出口码洋予以重点资助。三是对有出口实绩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翻译费与外语配音费等出口前期投入给予一定资助,鼓励文化出口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四是支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参加省商务厅组织或与相关部门联合认定的境外展会和出访活动,对公共布展费、摊位费和人员费给予一定资助,帮助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二)以境内外重大展会为抓手,构建我省文化出口工作平台。
     一是认定一批境内外文化贸易重点展会;我们要与文化厅、广电局和出版局等相关部门一起,共同认定一批境外重点文化展会。要以明年在英国举办的国际伦敦书展(中国为主宾国)、法兰克福书展、法国嘎纳影视节以及5月在北京举行的首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文化贸易展会为重点,为企业搭建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服务平台,扩大浙江文化企业在海外影响力。
    二是加强对海外文化市场的调研;要研究国际文化市场的需求,深入分析当今世界文化消费市场的总体心理趋势,充分考虑国外受众的欣赏习惯和审美情趣;深入研究世界各国,特别是汉字文化圈国家和地区,欧、美、澳洲华人居住的主要城市,以及近年来与我国联系密切的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导向,努力打造适销对路的文化项目和产品。
    三是建设对外文化贸易国际营销网络;把握国际市场规则,优化出口区位选择,明确重点目标市场,重点推动比利时浙江文化产品贸易展示中心项目和浙美经贸文化合作综合项目(一期汉语教材)的调研筹备工作;力争建立30个国家以上文化界知名政府机构和合作单位联系机制,逐步构建浙江文化产品海外落地的渠道。
    四是培育一批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明年我们要根据国家部委的有关部署,和省级相关部门一起,重点培育和认定一批涵盖出版、影视、文化创意等浙江文化出口基地,聚集文化产品出口优势和资源。首批认定工作将以文化产业基础好,出口业绩突出,行业内有较高声望的2011-2012年度省重点文化出口企业为主。
    (三)以基础与服务工作为抓手,开创我省文化出口工作新局面。
    一是做好文化出口统计工作。在做好全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企业直报系统填报工作的同时,我省正在创建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系统,明年对文化出口企业统计工作的要求将会进一步加强。文化出口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出口业绩的登记上报。出口实绩是申报政策的依据。
    二是做好重点出口项目的认定。在认定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商务部等部委新修订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国家和省文化出口重点项目评选工作,使企业的重点项目能得到政府政策的支持,切实扩大对外文化贸易。
    三是完善文化企业出口便利化服务。要推动提供涵盖通关便利、因公出境审批、出口收结汇等方面的为重点文化出口企业的便利化服务。在对重点企业实施绩效奖励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财政扶持资金规模,充分调动文化企业出口积极性。要着力突破中小文化企业走出去的资金瓶颈,推动中小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是充分发挥协会与中介组织的促进作用。根据浙政发(2009)20号文件的要求,今年我省成立了服务贸易协会,同时组建了全省文化出口联盟。今后,各级商务部门组织、协调文化“走出去”的许多具体工作都要由协会或联盟来具体承办。要充分发挥文化联盟密切联系产业的优势,推动成员企业间相互交流与合作。
    五是加强涉外文化人才培训。通过政策培训、实务操作培训以及实习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开展涉外文化人才培训,加快国际型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要探索建立“国际文化贸易人才实习基地”,加强现有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培养更多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复合型涉外文化人才。
 
    同志们,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弘扬中华文化,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以文化建设大繁荣大发展为东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文化强省的决定,进一步加快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迎接文化建设春天的到来!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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