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浙江—日本静冈结好30周年庆典及有关经贸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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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务明电〔2011〕52号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浙江—日本静冈 结好30周年庆典及有关经贸活动的通知 杭州、湖州、嘉兴、绍兴、丽水市商务局(外经贸局、贸易局、贸粮局): 2012年是我省与日本静冈县建立友好省县30周年,我省将于4月初在日本静冈县举办经贸、文化、旅游、教育等系列活动,届时,省政府主要领导、我省与静冈县有友好关系(或拟结好)的5个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省级相关部门、我省企业及其他各届代表团将赴日本开展相关交流活动。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将由我厅组织商务代表团赴日本静冈县并开展相关经贸促进活动。现就有关组织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省商务厅将率商务代表团在静冈县政府经济产业部的支持下主办两场活动并应邀参加其他庆祝活动。主要有: (一)举办浙江——静冈名品展览会 名品展览会将于2012年4月5日—6日在日本静冈TWIN MESSE展览馆举行。展览会场馆总面积3600平方米,其中包括: 1. 中心形象展示区(由省厅统一布展); 2. 我省5个市的展示区(含零售,由各市提出设计意见,省厅统一布展); 3. 静冈县名品展示区300平方米(以静冈县为主设计布展);共7个板块(面积分配见附件1)。 展览会以展示我省名特优新出口商品中的日用消费品、工艺品以及老字号企业的传统特色商品为主。通过集中展示、贸易洽谈及零售(含现场制作表演),展示我省经济发展形象,增进静冈县民对我省企业和产品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双方经贸合作潜力。同时,静冈县也将同台展示当地名品,加深我省企业对静冈产品的认知度。 (二)举办浙江——静冈投资贸易洽谈会 洽谈会于2012年4月5日上午在日本静冈TWIN MESSE展览馆(与展览会同一地点)举行,以促进两省县企业双向投资和进出口贸易为目的,积极邀请日本其他城市客商参加。洽谈会将安排两省县领导演讲、嘉宾致辞、企业代表演讲、经贸合作项目洽谈与签约等内容,双向推介我省及静冈县的投资贸易环境,促进两地企业间的务实合作。 参加洽谈会的我省企业一般应以节能环保、海洋产业、先进制造业、机械设备、信息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及制药、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物流、食品、农业等企业和机构为主。 (三)其他庆祝活动 商务代表团还将应邀参加我省与静冈县共同举办的其他友好、文化等交流活动。 二、商务代表团参加对象和组团方式 (一)我省商务代表团参加对象以杭州、湖州、嘉兴、绍兴、丽水市企业和政府机构为主,重点组织与上述两场主办活动内容密切相关的对日本经贸合作有基础的我省企业、经贸促进机构、开发区等参加。省级相关部门和省属企业根据需要另行通知。 (二)我省商务代表团以市为单位设立分团,由参加的市商务主管部门统一集中领导,省商务厅及厅有关机构积极配合。为便于联络、协调和指挥,省团及各市分团再分为展览会分团和洽谈会分团。 (三)各市商务分团原则上应由一名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同时请明确展览会和洽谈会的负责人和相应联络人,名单请于1月10日前按附件2格式报我厅。各分团应配备必要的翻译并严格控制党政干部出访的数量。经商省外办,本次省重点出访任务不占用党政干部出访指标。 (四)参加展览分团的企业代表应以熟悉业务、最好能以懂日语的销售业务人员为主,展览会期间应坚守岗位,热心为日本市民、企业参观者介绍产品并提供售卖(表演)等服务,认真接待来访专业客商,展览会将由主办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翻译为企业服务。参加企业数量应保证展位、展品丰富为前提,具体数量由各市确定。 (五)参加投资贸易洽谈会的我省企业代表应以上述洽谈会日方迫切希望合作领域的企业家为主,一般应选派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企业家数除丽水市不少于10家外,其他各市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市不少于25家,企业代表中应尽可能安排一定数量的当地知名家参加。参加展览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也可以加入洽谈会分团。 三、有关费用说明 本次在日本静冈举办的展览会和洽谈会两场经贸活动,所需经费主要由省商务厅承担。其中,展览会:我厅将承担展览场馆、布展、开幕式等费用,此外,参展企业运往日本的数量合理的展览、展销样品运费也由我厅统一承担。洽谈会:我厅将承担所有会场、宣传、邀请、布置等会议费用。 所有参加展览会、洽谈会人员的出访个人旅费(含食宿行等)均由派出单位自理。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活动是我省与日本静冈共同举行的一次重要的大型经贸文化交流活动,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市商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精心选择企业和展销产品,力争做出特色,作出亮点。在企业组织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经济强县(市、区)的作用;在展品组织过程中,要注意产品受欢迎程度和进入日本境内的便利性,省商务厅也将及时加强指导。 (二)请各市商务分团于1月15日前完成组团任务,确定参展、参会企业,选定参展、销售产品(含表演项目)。展览会展品(类别)目录清单请于1月15日前报我厅,便于布展设计。 (三)为提高投资贸易洽谈会的成效,我厅将统一制作参会企业名册,包括参会企业家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企业介绍、需求、合作签约项目等,请参会企业妥善填报附件3。请各分团于1月15日前将附件3材料收集汇总后寄送至我厅外资处(同时报送电子表格),以便我厅及时汇总,并提供日方对口单位以邀请相关企业。 各分团介绍各地经贸等情况的宣传资料请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四)各分团除在日本静冈县参加友好经贸活动外,可根据各地商务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其他经贸考察活动,按外事纪律有关规定由各分团负责,实行统一自行管理。若各市在其他城市有自行安排的有一定规模的经贸活动,请提前报我厅备案。 (五)出访人员的日方邀请函、出访团组的报批及护照签证工作由各市自行办理,需要省商务厅协助的,请及时告知。 (六)各分团往返日本的机票以及在日本期间食、宿、行安排均由各市自行委托相关机构代理服务,有困难的,也可委托省外贸服务中心下属远大国际会展公司提供代理服务。省厅将尽快明确静冈活动需要在静冈停留的时间安排。 (七)请各市分团按照本通知所附表格填写有关事项,一式两份,每份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务必按要求报至我厅,并同时将所有表格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厅联系人。相关表格请附件中进行下载填写。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展览会联系人 厅亚非处:许晓燕、孟浩、姚国善 电话:0571—87052135、87051974、87051845 传真:0571—87051764 电子邮件:yanzi198892@qq.com 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陈璀 电话:0571—87050860 传真:0571—28939330 电子邮件:eva_patato@163.com (二)洽谈会联系人 厅外资处:沈霞俊、郁海萌 电话:0571—8705082、87051963 传真:0571—87051984 电子邮件:shenxiajun@sina.com 浙江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联系人:吴航 电话:0571—87050849 传真:0571—28939389 电子邮件:sailwh@yahoo.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 浙江—静冈名品展览会面积分配表 2. 浙江省商务代表团领队联络员名单表 3. 浙江—静冈投资贸易洽谈会投资贸易企业(机构)项目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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