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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汽车流通升级改造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6 03: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关于做好2012年汽车流通升级改造项目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贸易局、贸粮局):
    2011年我省两个汽车流通项目列入商务部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对于推进行业提升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12年,商务部将继续推动升级改造工作,根据商务部(商建工函[2012]4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项目重点考虑以下支持方向:
    (一)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提升。鼓励大型汽车流通企业发展品牌二手车连锁经营,建立品牌二手车卖场、精品店;支持建设二手车交易示范市场,主要包括改造和建设经营基础设施(包括店容店貌、交易大厅改造等)、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提前赔付和质量保障等诚信制度建设。这类项目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整合现有资源。
    (二)培育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支持具有规模优势的企业完善网点、完备设施、规范作业和管理、加快信息化和服务建设。
    (三)鼓励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建设。支持和提高专业化和回收利用水平,引导有条件的地区整合资源,建设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
    二、推荐要求
    根据商务部上述支持方向,由于时间紧急,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抓紧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按要求填写2012年升级改造及建设项目意向摸底调查表(附后,可在商务部网站市场建设司子网站“关于2012年升级改造项目摸底调查的通知”文件中下载),如有相关建议一并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版)反馈至商务厅市场建设处,时间截止于2012年2月9日。
联系人:符爱琴 杨颖俊,联系电话:0571-87056751 87051835
附件:
    1、2012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项目意向摸底调查表;
    2、2012年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建设项目意向摸底调查表;
    3、2012年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意向摸底调查表;
    4、2012年品牌二手车卖场连锁店建设改造项目意向摸底调查表。
                                      
                                                              二O 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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