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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商务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废弃物管理

发布日期:2012-04-26 04:3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4月3日,国内数家网络媒体上发表题为《浙江警方发现新型地沟油:用动物内脏等提炼油脂》的报导,内容提及某些屠宰场将屠宰过程中的废弃物出售给非法炼油点,熬制出动物油并最终进入到了食品领域。县商务局立即将相关报导下发县内两家屠宰企业,要求对照报导内容彻查屠宰废弃物去向,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4月8日-19日,海盐县商务局执法人员对县内屠宰企业进行了巡查,主要检查屠宰企业落实商务部、财政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商务部、财政部2008年第9号令)情况,指导定点屠宰厂(场)详实记录11本台帐。经检查,海盐县自2009年实施生猪无害化管理24小时网络监控以来,定点屠宰企业均定时、定点进行无害化处理操作,并经财政、商务部门核实后上报数据,未发现上述媒体报导的违法、违规行为。
    4月23日,海盐县商务局再次转发浙江省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死病害猪和肉及肉制品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屠办[2012]5号),要求加强定点屠宰环节废弃物管理工作。结合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去年以来的台帐记录和产品流向进行复查,对违反文件要求,未能落实台帐登记,或未能如实记录生猪及其产品和废弃物流向的,一律予以停产整顿,情况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

    海盐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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