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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13-04533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13-01-14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公开形式: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体裁分类: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2年商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4 17: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义乌市商务局:

2012年,商务依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建设 “法治浙江”的要求,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加强商务立法,健全商务法律制度,规范商务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推进行政复议制度化建设,切实化解行政争议,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完善依法行政基础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商务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规范决策程序,完善监督制度,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一)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完善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守法的自觉性。制定《省商务厅重大决策议事程序规则》、《省商务厅年度立法工作编制和实施规定》,修订《浙江省商务厅行政复议暂行办法》。

(二)召开年度商务法律工作暨反垄断工作会议。拟于二季度初召开全省商务法律工作暨反垄断工作会议,通报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总结2011年度依法行政和反垄断工作情况,部署2012年度商务依法行政和反垄断工作任务。

(三)组织年度商务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根据省政府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精神,修改完善省商务系统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单位、重点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工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培训,提高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审查工作机制,努力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建立健全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听证等不同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两年一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加强商务立法工作

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和省政府2012年立法项目实施方案,对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十一五”立法库的《浙江省开发区管理条例》、《浙江省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条例》法规项目和省政府“十二五”立法项目库的《浙江省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浙江省甲醇汽(柴)油市场管理办法》规章项目,加强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调研论证工作,待立法条件具备或成熟时及时向省人大、省政府提出立法建议;重点推进列入省政府二类规章项目《浙江省会展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应对国外反倾销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力争有1个项目列入2013年省政府规章一类立法计划。加强对商务系统全局性或重点领域立法项目的调研,对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以推进的,及时向省人大或省政府申报立法项目建议。同时,做好省人大、省政府2013年年度立法计划的报送工作。

三、积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工作

(一)编制出台浙江省药品流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物流、连锁、配送为主线,推动建立药品流通龙头企业带动、区域重点企业联动、小微企业(药柜)补充的惠及全省人民的药品流通网络,引导和鼓励企业在“无医无药村”设置药品供应网点,保障偏远地区群众用药方便、安全。

(二)完善价格政策措施,积极研究规范和降低超市进场费、摊位费工作。

(三)认真落实生猪价格调控预案,健全价格应急工作机制。针对生猪市场全国大流通和波动周期加快的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托两大监测系统,认真做好生猪屠宰和猪肉市场监测、预警工作,不断提高生猪市场供应和价格趋势预测分析水平;二是落实每周、每月上报市场信息变化机制;三是通过省商务厅门户网站、浙江商务预报网站以及媒体合作,发布生猪市场供求情况和价格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组织生产和出栏、经营户合理把握市场流向;四是组织多种形式的产区与销区和养殖场(户)与农副产品经营大户的对接,建立促进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和大中专院校应急直供机制;五是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储备制度,推动各地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消费量的规定;六是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为根本,按照调控预案适时增加猪肉储备和进行储备投放,最大效果地发挥调控能力。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规范行政许可工作。一是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权限下放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从服务国家三大战略实施的高度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权限下放舟山、义乌市工作。同时,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其他市工作的研究,按照“权限下放、重心下移、能放则放、提高效能”的目标和省政府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其他市的工作。二是做好规范行政许可工作。为规范和统一行政许可行为,简化行政许可程序,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和行政许可案卷规范化水平,制定下发《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规范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行政许可申请程序、行政许可程序、行政许可用印、行政许可文书格式和行政许可档案归档等事项;三是做好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法制办的统一安排,做好本系统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工作。

(二)修订完善《浙江省商务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根据职能调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施行的实际,年底前完成《浙江省商务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修订工作,明确执法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适用范围、执法职能、工作流程、执法责任、责任追究和执法评议检查的要求、程序等内容。

(三)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规范行使商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浙江省商务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加强对散装水泥、生猪屠宰、酒类流通、成品油管理和对外承包工程等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继续做好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强制法》,组织行政强制主体清理,完善行政强制流程,强化对行政强制的监督,规范行政强制行为,确保行政强制行为内容合法、程序正当。

五、着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行政复议应当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出现因行政复议违法或者不当导致的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对重大或影响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及时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贯彻落实省信访局、省法制办《关于健全信访与行政复议协作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行政复议案例分析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建设,及时处理、分送、反馈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情况。做好外商投资、对外贸易纠纷处理工作,及时处理、反馈各种纠纷和案件,按时办结率力争达到98%以上。

六、加强商务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商务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培训制度的落实,年内拟举办3-4次商务行政执法培训。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商务系统行政执法持证上岗率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二)抓好“六五”普法工作。按照商务部和省普法办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拟定2012年“六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的内容、重点和要求,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开展,完善厅领导集体学法制度,上、下半年分别组织以行政强制法和行政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讲座,视情举办厅法制指导员培训。

(三)加强商务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组织对新出台和专业性较强的商务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商务法制工作手册》编印等日常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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