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商务局推进廉政干预制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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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廉政风险干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增强廉政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中共台州市商务局党组制定了《加强廉政风险干预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廉政风险干预内容、方式和工作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暂行规定于2013年8月1日施行。 在廉政风险干预的内容方面,《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干部职工职业生涯的不同时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重要节点可能存在的家庭遇有婚丧嫁娶、乔迁、子女上大学、配偶子女就业等重大事宜;个人因投资理财等遇重大经济、民事纠纷;出国(境)考察或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职务提升、岗位调整;管理重大建设项目;临近退休或退居二线;考核、考察或审计结果出现异常;信访举报、投诉等反映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有不良社会反映和组织认为需要引起本人注意等9类廉政风险情形。 在廉政风险干预方式上,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类:主动干预,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员干预提醒,对特殊干预对象,开展连续跟踪提醒;被动干预,收到干预对象廉情报告5日内,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提醒。主要采取以下3种方式:一是提醒干预,通过台州市党员干部廉政风险干预系统平台短信、电脑消息、视频、廉政快讯,还有移动E管家发送手机短信和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醒干预对象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及应该注意的事项;二是教育干预,通过推荐廉政文章、寄送廉政风险干预手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参与聆听法院庭审等形式,警示干预对象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三是监督干预,通过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信访监督等形式,及时指出干预对象存在的问题,督促其改正错误。 在廉政风险干预工作制度方面,《暂行规定》指出,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局党组作为廉政风险干预主体,具体由驻局纪检组负责实施,局监察室应做好台州市党员干部廉政风险干预系统维护更新等日常工作;二是规范廉情申报程序,局机关工作人员,重点是科级及其以上领导干部遇到上述干预情形时,要通过台州市党员干部廉政风险干预系统平台廉情收集,或者以口头、书面等形式15日内向驻局纪检组汇报,局班子成员还要报告市纪委;三是建立廉政风险干预信息互通报告机制,局办公室、人事处等职能处室发现相关干预情形,要及时告知监察室,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廉政风险干预工作开展情况,沟通相关信息,研究解决问题;四是健全考核奖惩制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评优挂钩;五是完善廉政风险干预信息档案库,依托台州市党员干部廉政风险干预系统平台,设立每位干预对象个人帐户和密码,录入各岗位职责、人员信息及相应的廉政风险点、警示案例、法条链接、防范措施等内容,其中科级及其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点不少于2个。 今年以来,该局录入台州市党员干部廉政风险干预系统的廉政岗位38个、风险点65个、警示案件65个、法律法规42条、防范措施220条;实施廉政风险干预261人次、其中被动干预2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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