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利率互换实现“集中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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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上海清算所1月2日推出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集中清算,这是中国第一项利率衍生品中央对手方集中清算业务,其推出将有效降低清算成本,提高市场效率,防范系统性风险,加速利率市场化改革,并支持上海建成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定价和清算中心。 所谓人民币利率互换,是指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的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交换利息额的金融合约。譬如一家公司可以获得固定利率贷款,但却希望以浮动利率筹集资金;而另一方可以得到浮动利率贷款,却希望以固定利率筹集资金,这时候双方就可以进行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 而人民币利率互换的“集中清算”,简单说,就是在利率互换交易中引入上海清算所作为中央对手方,成为买方的卖方和卖方的买方,并由上海清算所来控制交易双方的履约风险。据介绍,90%以上的利率互换交易可以纳入集中清算,包括合约期限在5天至5年内,即浮动端参考利率为Shibor隔夜,或Shibor三个月,以及7天回购定盘利率等品种。同时,符合上述标准的存量合约,也可以纳入集中清算。 上海清算所董事长许瑧表示,利率互换交易的集中清算机制统一了市场上的风险敞口和利率计算标准,有助于更好地防范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每天生成市场普遍认可的利率互换收益曲线,市场参与机构可以根据这一曲线进行交易定价和产品估值,服务于利率市场化。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则说,“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标志着中国场外市场风险集约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与国际水平一致的风险管理工具投入使用,有助于加强对场外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强化金融市场的完整性,有助化解系统性风险,提高市场透明度,也有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全国乃至全球的金融市场提供更安全、更全面的服务。 (嘉兴市商务局供稿 转载地址:东方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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