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出台新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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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出台新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商务部近日公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原《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2004年第13号令)同时废止。该办法由总则、招标范围、招标、投标、开标和评标、评标结果公示和中标、投诉与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九部分组成,旨在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与原办法一致,新办法规定,各省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和协调、本地区所属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本地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专家的日常管理。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新办法规定,加强政策宣传,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引导我省企业通过国际招标采购方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设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健康发展,发挥国际招标在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产业处) (产业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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