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核发首张电子商务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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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舟山市普陀区北美凯丽服装店(微店)获得了《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的我市首张个体工商户电子商务营业执照。 《电子商务法》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的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方面,《电子商务法》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不同于以往的网店营业执照,该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以店铺网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人无需再提交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市场准入更为便捷。商家获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后,可以将执照在店铺首页上公示,对商家而言,更加诚信规范,更容易获得消费者认可;对消费者而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也能顺利找到商家维权。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电子商务法》的宣传力度,促进我市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舟山市商务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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