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收集情况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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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6日,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就《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5日。截至3月25日,我厅未收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原文链接:http://www.zcom.gov.cn/art/2020/3/16/art_1229351983_58489439.html (外商投资处供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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