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工作 > 工作动态

浙江省与安徽省全面深化商务领域合作

发布日期:2020-10-26 10:3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商务微信公众号

10月26日上午,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朱从玖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章曦的共同见证下,浙江省商务厅厅长盛秋平与安徽省商务厅厅长张箭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室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按照“务实高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围绕“十四五”期间商务领域中的流通经济、产业发展、模式创新、市场开拓、信息共享等领域,全面深化务实合作,合力构建“大商务、大市场、大贸易、大流通、大开放”的发展格局,共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推动新时代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合作重点:

(一)推进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支持浙皖两省自贸试验区相互借鉴对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在对方省份进行双向投资,共同打造制度创新高地,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共同开展科技创新,共同促进金融服务一体化,共同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共同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共同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共同开展交流学习。

(二)推进电子商务交流合作。推进电子商务交流合作。推动浙皖两省电子商务园区对接,促进两省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企业、商协会等开展沟通交流与合作。围绕跨境电商和农村电商发展、电商主体培育、电商公共服务,组织安徽省市商务局、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赴浙江学习培训。推动两地电子商务人才资源建设培养,实现共同发展。

(三)推进开发区合作共建。支持浙皖两省开发区建设跨省合作园区,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开展产业规划、招商引资、管理运营等方面合作,建立健全长三角开发区协同发展合作机制。推动浙皖两省国际合作产业园对接交流。围绕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等主题,支持组织安徽省开发区赴浙江省学习培训。

(四)推进境内外展会合作举办。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浙皖两省企业参加浙江投资贸易博览会、浙江农业博览会、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等各类展洽会,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合作,拓展市场。共享境外展会资源,重点在中东欧、东盟、非洲等“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联合举办自办展会。推动企业参加对方在境外举办或组织的专业展会,在展位分配、贸易洽谈等方面给予双方企业同等待遇。

(五)推进浙皖产业合作。支持浙商企业到安徽投资落户,支持安徽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相互学习引进高端产业的经验,共同开展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间合作共建,推动“链长制”等相关制度复制推广,鼓励两省商协会开展对接合作,组织企业开展不定期互访和经贸交流活动,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层次。

(六)推进口岸通道互联互通。共同推进落实《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共建协议》,加强两地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推进安徽省港口与宁波舟山港协作发展,在大宗散货江海联运、营商环境优化、智慧港口建设等领域深入开展合作,推动安徽港口运营、物流发展、信息共享、通关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推进对外投资和市场合作。组织召开浙皖两省企业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吸引两省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对方境外合作区建设。推动两省承包工程企业开展对接,参与项目投建营一体化运作,抱团出海。开展劳务输出对口合作,共同推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共建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共享双方在渠道、信息、平台、外事等方面的资源,为双方企业提供境外市场需求、法律法规、市场准入等方面信息,合作开拓国际市场。研究共同利用境外商务代表、海外贸易平台、境外分支机构,为双方企业搭建境外市场开拓平台。发挥各自区位和产业优势,互助开拓国际市场,协同发展。共同研究复制浙江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市场采购等外贸新兴业态发展经验。

(八)推进农产品产销协作。推动扩大两地电商企业与农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合作,搭建线上特色营销网络,促进双方要素互通、资源共享。组织两地农产品销售企业开展对接和网络促销等活动,消除市场壁垒,畅通商品流通渠道,助力两省名优特农产品开拓相互市场,共同打造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统一大市场。

(九)推进家政服务合作。推进家政服务合作。加强浙皖家政服务供需对接,支持共建家政服务培训、供应基地和人才市场,共同制定家政领域地方标准,鼓励两地品牌家政企业加强交流合作,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联盟加强对接,共同举办劳动竞赛等活动。

(十)推进人才培养合作。充分利用浙江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高、产业链体系健全,知名民企聚集优势,安徽省高端大学智库、国家级实验室集聚,人才集中优势,借鉴两省商务厅在人才培养教学和就业等方面的经验,搭建人才培养领域交流平台,共享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商务工作经验学习培训,推进干部人才交流培训,促进人才双向流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办公室供稿)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