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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讲坛:学习贯彻《档案法》,推动商务档案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2020-11-20 09:5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商务微信公众号

11月20日下午,省商务厅举办第六期远大商务讲坛,主题是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旨在帮助全厅干部充分认识新《档案法》出台的重大意义,理解把握《档案法》的内容要义和精神实质,推动《档案法》在商务领域贯彻落实。本次讲坛的嘉宾是浙江省档案法宣讲团讲师、浙江档案馆副馆长郑金月同志。

会议由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胡潍康主持,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干部,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郑金月从“档案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新修订档案法的主要内容”“档案法的贯彻实施”三个方面,给大家上了一堂深入浅出、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专题讲座。

胡潍康在主持讲话中强调:

要充分认识宣传贯彻档案法的重要意义。档案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档案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商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档案工作。

要全面把握档案法的内容要义和精神实质。全厅机关干部要在深入学习理解档案法的要义,充分理解档案“为谁而管、为谁所用”的政治属性,主动记录好商务领域“重要窗口”全过程,安全收集、整理保存好建设“重要窗口”形成的各种载体档案。

要紧密联系商务实际贯彻落实档案法。要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守“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档案法修订的精神实质,将新修订的《档案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机关党委、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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