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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0-02-24 15:57访问次数:信息来源:省商务厅

 

各市商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精神,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工作要求,努力实现“两确保三争取”工作目标,现就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两手抓,突出商流、物流、资金流融汇畅通,加快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安全有序复产,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行业领域企业健康发展、保持活力。

二、主要任务

1、全力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原则,根据行业经营特点,结合落实疫情五色图和“健康码”机制,认真做好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美发、家政、洗染等生活服务行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各地要结合疫情的形势,以兼顾疫情防控和群众生活需要为导向,研究制订本地区商贸流通行业的优先复工顺序,并有序抓好工作推进,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行业企业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完善风险处置预案,严防发生聚集感染等问题。认真抓好《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控指南》的贯彻落实,并积极会同卫健部门,借鉴完善餐饮、住宿、家政、公益农产品市场等防控指南,全力守好疫情防控底线。

3、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行业企业“三服务”活动,深入掌握了解实情,加强对企业服务和指导,对于卡脖子行业的复工复产,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派驻企业指导员、建立联系机制等方式,点对点的加强服务,确保企业尽快达到满产。

4、全力做好政策纾困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行业解困政策,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加强各类要素支持,了解掌握疫情期间企业经营融资、社保、税收等方面需求,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省统一部署解决。

三、有关要求

1、责任落实要到位。要落实好企业主要负责人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健康码上岗制度,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所有员工佩戴口罩上岗,每日组织员工早晚两次检测体温,开展健康打卡并核查信息,“一人一档”做好登记。要加强营业场所全面通风和环境卫生消毒,禁开中央空调,经营店堂等重要区域和电梯间、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要消毒到位;营业现场的垃圾桶应增加清理频次,保持清洁卫生。在营业场所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或张贴“佩戴口罩入场”提示,安排专人提醒顾客在进入营业场所之前佩戴口罩,对每位顾客“扫码+测温”进入,有条件的可设置红外测温仪。不得组织促销、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建立应急预案,加大应急情况处置,对可能造成人员密集的区域提前采取措施加以规避,如有员工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并实施隔离、送医等措施。餐饮等场所应由属地政府指导把控,严格落实通风、限流措施,避免人员过于密集,不得提供堂食。

2、工作指导要到位。要坚定防聚集,各经营场所要适度控制客流量,避免集体餐食、集中会议培训,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室内娱乐场所服务,餐饮企业不提供堂食,美容美发业鼓励网上(电话)预约、店内一一依次服务。要分行业有序复工,原则上按照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社区商业)、仓储企业(含生活必需品电商平台)、物流配送企业、餐饮业(限配送或自提)、百货商场(商业综合体)、美容美发、家政、洗染业等生活必须服务行业优先复工,娱乐行业(影院、KTV等)、足浴和洗浴等行业领域视情复工。在具体某一行业领域复工组织过程中,要坚持抓骨干、龙头企业,优先安排规模大、防控能力强、履行社会责任好的企业复工。要把握好工作的节奏,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保障生活,服务疫情防控为导向,灵活调整行业复工顺序,灵活掌握复工企业范围,真正做到“两手硬”“两战赢”。

3、统筹协调要到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在制订和实施相关行业企业复产复工方案过程中,要站在全局考虑问题,同步谋划推进行业上下游、供应链企业的复工,确保实现不但开门营业、而且顺畅高效的目标。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必要时可成立工作专班,实时跟进和研究解决重点行业复产复工遇到的问题。要搞好疫情防控形势下涌现的新业态、新模式推广,鼓励各行业企业实施融合提升发展,积极采取员工共享、改进服务方式等,着力提高行业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附件:商贸行业防护相关参考标准


浙江省商务厅

2020年2月20日



参考标准: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卫生防护指南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商场(商业综合体)等的卫生防护。主要内容包括经营场所运营管理、环境卫生要求、加强清洁消毒、个人卫生防护和功能区要求等。

二、经营场所运营管理

(一)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防控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

(三)加强健康管理。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合理安排从业人员轮休。

(四)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应当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五)所有人应当佩戴口罩。所有员工佩戴口罩上岗.安排专人提醒顾客在进入大型商场之前佩戴口罩,回家后注意洗手;顾客不戴口罩时,拒绝其进入大型商场购物。

(六)禁止组织聚集性活动。避免集体餐食,集中会议、培训、娱乐等;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员工应当避免自发性的聚集活动。

(七)暂停部分服务设施。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室内娱乐场所服务;无法暂时关闭的,必须对全部公共设施进行消毒后开放。

(八)实行错时分桌就餐。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可考虑一人一桌就餐;避免聚集堂食用餐,尽量减少近距离交谈。

(九)合理使用电梯。所有人员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高楼层乘用直梯时,不要直接用手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十)设置应急区城。可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环境卫生要求

(一)加强室内通风。在保证经营场所温度达标前提下,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

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场所内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二)垃圾清运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其他卫生要求。确保商场地面无污水。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四、加强清洁消毒

(一)加强餐饮具消毒。员工用餐场所应当保持通风换气,加强公用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每日对餐桌椅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

(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收银台、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游戏机、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三)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四)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五)消毒工作服。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六)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五、个人健康防护

(一)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在商场内要一直佩戴口罩。

(二)保持安全距离。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

(三)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四)商场内的重点防护人群包括柜台销售人员、收银员、接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在上岗时佩戴手套和口罩。

(五)接货员和采购人员传递文件或物品的前后都要洗手,传递时都要佩戴口罩;对于负责收发文件或其他用品频繁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

(六)收银员优先采用无线扫码支付方式,有条件的商场现金收银岗位人员可配护目镜。

(七)商场快递交接优先考虑网络下单付款和使用快递柜办理交接。

六、商场功能区要求

(一)商场中的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等人员密集的娱乐区域应当考虑关闭。

(二)商场中的学习培训机构应当暂停组织集中学习培训,推荐使用网络远程授课方式。

(三)商场中的服装专卖店等物品销售区,销售人员与顾客交谈时保持1米及以上距离,尽量不要直接接触;视情况适当控制销售大厅的顾客人员数量。

(四)商场中的运动健身区,建议顾客适当缩减健身时长;顾客健身时应当相对分散。

(五)商场中的餐饮集中区,应当推荐顾客采用打包带走方式用餐;或提供远程网络订餐,顾客取餐时注意不与服务人员直接接触。

(六)关于商场中的超市,环境卫生防护可按照专门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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