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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会同省银保监局印发《关于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产业链资金链畅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5 18:0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流通发展处

近日,结合我省供应链金融发展情况和当前供应链企业抗疫金融需求,我厅会同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印发了《关于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产业链资金链畅通的通知》,为使我省供应链相关城市(产业集群)和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关于维护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开放安全稳定以及尽快推进复工复产指示精神,加快建设现代供应链体系和打造全国现代供应链创新发展中心,精准有序扎实推进全产业链加快复工复产,加大上下游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保稳定、强协同、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浙江银保监局、浙江省商务厅迅速行动,研究出台了《通知》。

二、目前我省供应链金融推进成效

2019年开始,浙江银保监局、省商务厅和宁波银保监局联合推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应用:依托杭州、舟山、义乌等国家试点城市,以及列入国家试点的26家浙江核心企业和96家省级试点企业,建立了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单制管理和“伙伴银行”制度,“一企一策”制定方案,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同时,我们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为符合条件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成本相对较低、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促进融资畅通。截至2019年末,纳入监测的全省银行业服务的供应链核心企业563家,上下游小微企业1.66万家,涉及表内外融资余额1466.1亿元。

三、与传统金融助企政策相比,《通知》推动银企合作的重点在于

结合当前行业发展需求,《通知》更加突出深化产业链供应链战略协同,并具体明确了4个重点:一是强化全链路协同金融。支持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形成更加稳固的“核心企业+战略合作伙伴”链网金融。二是强化各领域金融服务,银合作全力做好省防疫重点保障企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国家和省级供应链试点核心企业以及纳入监测的其他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金融服务。三是强化重点供应链项目金融支持。支持我省龙头骨干企业的数字供应链创新、关键技术产业化、供应链平台、国内国际供应链布局等项目建设,结合项目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四是深化银企合作共赢关系。“一企一策”、“一链一方案”,加强银企信息共享和信用共建,实现银企合作“共成长”。

此外,《通知》还根据前一阶段试点推进经验,探索总结了不同经济场景下,符合浙江实际供应链金融模式;提出了要深化金融科技运用,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强化发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专项激励作用,部门协同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跨地区协作,加大银保、银担合作和增信等工作保障。

附件:浙银保监发〔2020〕24号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深化供应链金融服务促进产业链资金链畅通的通知.pdf

流通发展处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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