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0-09017 |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 | 生成日期: 2020-06-05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政府工作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公开形式:网站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体裁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 |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家政 “安心码”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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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明确由发改、商务双牵头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11月27日两部委在上海召开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海市交流了利用“居家上门服务证”制度,串联起整个家政行业的供需端,把全市员工制家政从业人员信息及工作动态牢牢掌握在手中的经验。相比北京、上海、广东、山东等家政服务业大省,我省家政行业资源分散、基础薄弱,特别是2017年6月份杭州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暴露出我省在家政行业信用信息监管和规范化经营上存在很大的差距。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 〕70号),我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0年工作要点》,均明确要将“居家上门服务证”推广实施作为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重要工作。为更好地展示我省数字之省特色和商务部门创新作为,浙江省商务厅充分借鉴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码”做法和金华市“居家上门服务证”试点经验,拟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家政“安心码”。 二、制定过程 为科学、精准推开我省家政“安心码”工作,去年以来,浙江省商务厅商贸运行处在分管厅领导的带领下,多次赴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衢州等市的家政企业调研,并专门赴上海学习该市“居家上门服务证”推广实施的经验做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结合对家政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关注及政策措施帮扶,进一步听取企业对推广实施“安心码”的意见建议。目前看,金华市商务局和市家政行业协会在家政从业人员“居家上门服务证”和“安心码”探索实践上趟出了路子,具备了全省推广的条件。3月份以来,商贸运行处深入总结上海和全省各市特别是金华市的做法,对我省家政“安心码”的格式、效能、申领、使用、管理等全流程进行了梳理,牵头制定了《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家政 “安心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由于涉及到对家政企业、家政从业人员及制码发码单位的约束监管,按照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于3月25日-4月2日,在浙江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并以公函形式征求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7个省级部门意见,截止4月2日,累计收集部门、地市商务局、家政行业协会意见9条,基本上都吸纳进了通知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通知》的内容分为九部分。 第一部分是“安心码”样式,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推广实施形式及具体样式。 第二部分是“安心码”效力,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包含的多项从业安全信息数据及聘用持证家政从业人员进行家政服务的消费者可享受的权利。 第三部分是“安心码”使用,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的使用场景及使用方法。 第四部分是申领条件,明确了家政从业人员申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的途径及所需材料。 第五部分是办理流程,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办理的基本流程及办理时间。 第六部分是管理规定,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的管理原则、管理主体、管理内容。 第七部分是相关费用,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的费用上限、支出来源及鼓励措施。 第八部分是业务培训,提出了省商务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组织一期“安心码”推广实施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 第九部分是推广实施要求,明确了浙江省家政“安心码”推广过程中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市家政行业协会、各家政企业和家政从业人员的责任。 政策原文: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家政“安心码”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zcom.zj.gov.cn/art/2020/6/5/art_1229268085_1232948.html 政策解读联系人:商贸处 佟大行 0571-8705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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