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1-0934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 |
生成日期: 2021-03-25 | 主题分类: 政府工作 |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
公开形式:网站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体裁分类: 其他 |
浙江省2020年商务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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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全省商务运行情况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商务系统统筹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善作善成,以超常规的力度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消费回升,商务发展好于预期、好于全国。 (一)消费市场稳步复苏。1-11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912.6万亿元,同比(下同)下降3.2%,高于全国1.6个百分点,实现网络零售额19813.3万亿元,增长13.3%。 (二)对外贸易再创新高。1-11月,货物贸易总额突破3万亿元,增长10.4%,高于全国8.6个百分点,进口、出口和进出口增量均居全国第一;其中,出口2.27万亿元,增长9.6%,占全国份额14.1%;进口增长12.7%。 (三)引进外资量质同升。1-11月,完成实际使用外资141.7亿美元,增长12.8%,好于全国8.7个百分点。 (四)对外投资有序发展。1-11月,境外直接投资备案额97.4亿美元;完成国外经济合作营业额56.7亿美元。 (五)新型贸易快速发展。1-11月,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3543.7亿元,增长5.8%;跨境网络零售出口911.6亿元,增长28.9%;市场采购出口2724.5亿元,增长16.3%。 (六)开放平台效应不断显现。1-11月,自贸试验区舟山区域实现进出口额1114亿元,增长59%;跨境人民币结算额986.2亿元。 二、2020年工作总结 (一)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有力有效。第一时间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防疫医疗物资全球采购,全力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紧急启动“数字生活新服务”一期工程。分类推进复工复产,建立稳外贸稳外资智稳指数。用好快捷通道,共向103个国家和地区发放邀请函。 (二)自贸试验区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成功扩展宁波、杭州、金义三个片区,出台《实施方案》和《政策意见》,成为全国首个真正意义上实现扩区的自贸试验区。国务院发文支持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是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唯一获赋权的省份,浙石化成为全国首家具备成品油出口资格与配额的民营企业。 (三)稳外贸成效显著。牵头建立出口专班,出台两轮超常规稳外贸政策,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联合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进出口银行创新实施“订单贷”,政策性出口信保支持2.3万家外贸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实施三轮拓市场百日攻坚行动,举办以“一国一品”为特色的网上交易会。新增义乌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创建多个省级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积极应对贸易摩擦,每季发布五色清单,开展分级预警服务,多渠道做好对美地方和企业工作。获国家贸易调整援助试点,打造“浙”里有“援”法律服务金名片。 (四)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加快形成。创新举办第22届网上浙洽会。注重招大引强,推动美国空气氢能、英国阿斯利康等重大项目落地。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美国运通与连连集团成立全国首家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打响“外商投资服务月”品牌,正式上线国际投资单一窗口,举办美资企业代表座谈会、日资企业看浙江等活动。 (五)消费市场有力回补。牵头成立消费专班,实施消费新政,出台两轮提振消费实施意见。打响“浙里来消费”品牌,全省累计举办促销活动2900多场。杭州湖滨步行街成为首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宁波老外滩入选第二批国家试点。大力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 “美好生活浙播季”举办1450场直播活动。实施“浙货行天下”工程,启动浙江外贸优品进步行街等“六进”行动。推进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农村电商连续第2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全面做好商务领域扶贫工作。 (六)长三角商务合作纵深发展。牵头长三角商务专题组轮值工作。落实疫情联保联控,协调解决生活物资、人员流动、供应链稳定等跨区域问题。积极参与第三届进博会,全省进口意向采购金额持续增长。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嘉善片区建设。深化自贸试验区联动,成功开展全国首单跨港区供油试点业务。推进开发区协同发展,共建漕河泾开发区海宁分园等园区。连续8年举办长三角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洽谈会,加强长三角家政服务联动,启用浙家政“安心码”。 (七)“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建设深入推进。深化“四港”联动,宁波舟山港年吞吐量再创新高;创新“义新欧”中欧班列运营体制机制,运行线路增加至15条。深入推进“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提升中国—中东欧博览会常年展示馆建设。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启动“丝路领航”三年行动计划,公布浙江本土民营跨国公司20强。布局境外经贸合作区,一批项目得到“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境外园区建设国家级试点”支持。积极稳妥推进系列站建设。 (八)开发区能级全面提升。开发区整合提升方案获省政府批复,新增浙江苍南、龙港、婺城、常山、开化5个省级开发区。稳步推进产业链“链长制”试点。完善综合考评办法。加快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公布美丽园区试点。新批温州、义乌、绍兴3个综合保税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 (九)新型贸易动能不断增强。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创建首个国家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杭州市开启新一轮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入选国务院“最佳实践案例”,发布全国首个省级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大力发展跨境电商,跨境电商综试区实现省域全覆盖,开展“店开全球”跨境电商万店培育专项行动。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加快外综服试点培育,加强海外仓建设。 (十)商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清廉商务建设,高标准落实省委巡视整改,深化“三互三比”“做红色义工、铸党建联盟”“九联系”等活动,在省直机关中率先成立两新党组织“中共浙江省商务厅行业协会商会委员会”。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告知承诺”制度。全面加强商务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全省商务局长培训班,加强省厅与市县干部互学互派力度。深化“三服务”活动,开设“云上商务厅”,推出线上“厅长问诊”服务,深入开展“百名干部联千企”活动。加大政策兑现与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工作。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商务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围绕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全面促进消费,坚决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不断提升发展质量效益,不断强化风险防控,努力实现“十四五”商务发展良好开局。重点抓好十三项工作: (一)大力推动消费新基建 加大消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消费设施便利化智能化水平。一是加快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改造。推动大中型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人货场云化改造。二是扩大商贸有效投资。推进杭州恒隆广场、嘉兴南湖新天地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打造多层次智慧商圈。持续推进智慧商圈服务大提升,加大省级示范智慧商圈打造力度。四是加强商贸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建设。实施社区商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打造“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生活服务圈。建设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加快分拨仓、前置仓等仓储设施建设,推进快递收发点、智能快件箱、自提柜等终端设施建设与共享。加强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快建设商贸新流通 优化商贸网点空间布局,推进城乡一体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流通主体。一是加强国内循环网络构建和商业网点规划布局。按照“买全球、卖全国”要求,落实商业网点规划管理的指导意见,统筹规划城乡融合的新型流通与消费网络。二是提高流通效率。加强江海联运、铁路多式联运及铁路进开发区、航空货运、快递高铁等,构建新流通体系。三是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进一步打造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示范企业,持续推进省级试点工作。四是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五是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加大标准推广应用,创建一批商贸流通重点领域标准化行为良好示范企业。深入推进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电商快递协同工程,推动电商绿色循环发展。六是加强主体培育。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 (三)全力拓展消费新场景 围绕地标商圈、高品质步行街、社区商业、夜间经济、特色文旅等,不断丰富消费场景,持续打响“浙里来消费”品牌。一是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杭州实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支持宁波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扩大进口消费,促进消费回流。二是高质量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深化全国示范步行街和省级高品质步行街示范引领,加快提升国省两级改造提升试点。三是提升夜间经济品质。丰富“夜娱、夜购、夜健、夜学、夜游、夜食”等业态,打造有较高知名度的夜坐标,推进省级试点(培育)城市创建,以点带面培育一批品质消费引领夜消费集聚区。四是持续开展系列消费促进活动。线上线下融合开展“金秋购物节”、消费促进月和老字号振兴工程等活动。 (四)创新消费新模式 提升传统消费能级,加快培育新型消费,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一是提升传统消费能级。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开展家电家具“以旧换新”。二是加快发展新零售。推进杭州、宁波等新零售标杆城市建设,新认定一批新零售示范企业。三是推动服务消费扩容提质。发展健康、家政、养老、教育、体育等服务消费。建成运用浙家政综合服务平台,举办第二届浙江家政节。推进餐饮业“四个一”工程,办好浙江厨师节。四是培育新型消费。发展直播电商、在线内容、社交营销、云逛街、无接触消费等新模式,继续开展“美好生活˙浙播季”。 (五)深入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 顺应数字化创新和生活性服务业加速数字化转型趋势,进一步推动重点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以新服务带动新消费。一是着力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开展千家企业云化、百万商家上线行动,举办数字生活节。二是强化标杆引领。分级分类开展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城镇建设,评选若干个先行城市、样板县、特色镇。三是完善生态圈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全国性、区域性的数字生活开放平台,持续发布数字生活新服务指数。 (六)推动内外贸一体化顺滑切换。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关键。一是加快完善内外贸一体化的调控体系。推动内外贸在法律法规监管、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做好衔接,全面推进同线同标同质。二是大力推动出口转内销。鼓励浙江出口名牌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开展“百城千企万亿销售”工程,打响“国货新潮”品牌。三是积极引导企业经营一体化。实施商贸流通企业“出海”行动,支持引导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企业布局全球市场。 (七)高标准建设自贸试验区,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和“重要窗口”示范区 把构建新发展格局同建设自贸试验区衔接起来,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数字变革为动力,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一是落实总体方案。全面落实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大会部署的各项任务,编制重点任务清单,建立“执行台账”,形成工作闭环。强化统筹指导,推进落实信息发布、项目推进、评估推广机制,专班运作,加强智库研究。二是深入推进集成改革。继续推进油气储备体制改革、新型国际贸易监管、通关一体化改革等系统集成化改革。推出一系列制度性创新案例。三是狠抓重大项目落地。落实支持自贸试验区的政策意见,全力招引世界500强企业落地,着力推进绿色石化基地二期、国际油气贸易交易和结算中心、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义新欧”中欧班列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办好世界油商大会等活动。四是加强区域联动发展。推动四个片区联动创新和差异化探索、特色化发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实现联动创新区全覆盖,推进自贸试验区与联动创新区协同发展,构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的自贸发展新格局。加强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推进跨港区供油、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中心建设。 (八)全力稳住外贸基本盘,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一是稳住外贸基本盘。大力开拓“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深入实施“浙货行天下”工程,举办百场以“一国一品一展”为特色的出口网上交易会和境外线下展会,全力办好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运营好海外营运中心和海外仓,逐步健全跨境物流和分销体系。二是加快外贸创新发展。落实我省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公共海外仓等政策,扩大品牌产品出口比重。依托“订单+清单”系统,构建外贸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外贸新业态,做大市场采购增量;制定外贸综合服务行业标准,加快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发展;探索发展保税维修;积极扩大二手车出口。三是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进口。探索打造进口商品“海淘汇”等活动载体,打造永不落幕的进口博览会和进口商品世界超市。加快建设宁波保税区、义乌2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和提升一批省级示范区和平台。积极参与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四是高质量用好自贸协定。加强RCEP等自贸协定宣传、培训和运用,全面开展外贸企业轮训,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原产地规则等优惠政策。建立国际经贸规则研究应对工作机制,深化对RCEP重点国家经贸合作。五是持续应对经贸摩擦。迭代升级外贸“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政企协专”四方协同。强化贸易救济应对指导,完善产业损害预警体系,丰富贸易救济政策工具。深化贸易调整援助试点,推动合规体系建设,打响“浙里有援”服务品牌。 (九)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激发商务发展新动能 加快贸易高质量发展进程,加快贸易数字化转型,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一是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实施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335”行动。深化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系统性推进监管政策创新,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实施主体分类培育,持续推进“店开全球”万店培育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办好“之江创客”全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二是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大服务贸易市场拓展。全面深化杭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培育创新发展试点梯队,推动杭州、宁波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争取新增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动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加快信息服务、文化贸易、技术贸易、金融服务发展。持续优化完善服务贸易统计监测。三是加快发展数字服务贸易。推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服务贸易,大力发展影视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等数字商品贸易。深化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建设,提升杭州滨江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际竞争力。四是推动数字贸易制度机制建设。出台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数字支付、智慧物流全球网络等数字贸易生态体系建设。 (十)着力打造国际投资“避风港”,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新高地 抢抓全球产业链重构机遇,瞄准大项目、好项目精准发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效益。一是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深入贯彻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争取在金融、信息等领域外资取得突破。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提高制造业利用外资比重。二是优化投资促进机制。完善提升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建设。建立省市县联动和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重大外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稳外资督查和激励机制,形成招商引资各环节和重大项目落地双闭环的招商机制格局。深化嘉兴、湖州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建设。三是加大投资促进力度。全力举办第23届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积极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继续开展系列投资促进活动。抓住RCEP签署、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完成的机遇,加强投资促进活动。聚焦三大科创高地招引高质量外资。四是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提升“浙是你的家”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品牌,分行业、分国别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十一)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筑国际产能合作新枢纽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高水平“走出去”,实现高质量的“引进来”,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优化全球布局,对外投资平稳发展,践行好新时代“地瓜理论”。一是加强“四港联动”。推动宁波舟山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港口合作。高质量推进“义新欧”中欧班列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开放协作,健全服务支持体系。支持萧山机场国际货站建设。二是探索构建中欧经济循环示范区。率先贯彻落实中欧投资协定,深化中国-中东欧“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办好欧洲商品常年展。建设好对欧国际产业合作园、境外并购产业合作园以及境外经贸合作区。三是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深化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国家级试点,完善境外经贸合作区和系列站国际布局。四是培育本土跨国公司。实施“丝路领航”三年行动计划,做强浙江总部。做优做精重大项目,促进跨国公司产业链供应链双循环。加快长三角对外投资合作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丝路护航”行动。五是积极促进国际产能合作。组织重点国别投资合作专场活动,鼓励对外并购。深化国际承包工程“联盟拓市”行动,组织建筑产业链合作出海等活动。鼓励投建营一体化项目,带动浙江制造和装备设备“走出去”。 (十二)持续提升开发区能级,推动体制机制新突破 推动开发区、综保区等开放平台高质量发展,在稳外贸稳外资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深化开发区整合提升。以最高能级平台为核心,对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进行实质性整合,全力推进开发区系统性重构,创新性变革。完善开发区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开发区争先进位和警示退出机制。推动综保区整合优化。二是大力推进开发区产业链“链长制”建设。落实开发区产业链主体责任,形成一批产值超1000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在全球价值链中居于中高端的特色产业链。三是巩固提升国际产业合作园。争取国际产业合作园在国家级开发区实现全覆盖,提升园区国际化水平,打造一批美丽园区。四是加强长三角开发区合作。发挥长三角开发区联盟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园区共建,推动漕河泾开发区海宁分区、平湖张江科技园区等一批跨省园区建设。 (十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发展新活力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对标全球最高经贸规则,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全方位深化商务数字化改革。坚持改革引领、数字赋能,着力加强“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国际投资“单一窗口”、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管理平台、浙家政综合服务平台等商务领域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迭代,推进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加快完善商务数据仓,推进数据应用共享。二是加快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对标全球最高经贸规则,结合“放管服”改革实践,推进国内法律法规与国际经贸规则有序对接。推动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探索包容审慎的新型监管模式。三是提升商务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深化拓展三服务、凝心聚力十四五”行动,通过闭环式全程服务、体系化联动服务、滴灌式精准服务、数字化智慧服务,专班式、分类型、分地域、分期现创新服务方法,跨层级、部门、地域优化服务机制,全面打造“三服务”2.0版。用好“云上商务厅”等平台,继续开展“千名干部联万企”活动,打造“九联系”升级版,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扩大“订单贷”融资规模,加快“浙货行天下”数字营销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四是加强商务发展研究。进一步加强对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决策的深化实施研究,加强对经济领域和商务相关重要法律出台的前期研究和解读宣传,加强对不确定因素的前瞻性课题研究、突发事件的影响研究,加快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应用。试点编制发布浙江开放指数。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培育一批高质量的专家智库,充分发挥智库联盟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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