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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领导小组会议报告之一—--浙江自贸试验区锚定“131”目标 不断开拓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新局面

发布日期:2021-04-14 16:1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自贸区处

赋权扩区改革全面落地以来,省自贸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宁波、舟山围绕协同共建“国际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中心”,锚定“131”目标,不断开拓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新局面。

一、赋权扩区以来油气全产业链建设成效

(一)建设油气领域闭环改革体系,为大宗商品全球资源配置走出新路子

一是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围绕投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和油气市场体制改革,2020年新增制度创新成果45项,累计27项向全国复制推广。赋权政策加快落地实施,围绕国务院赋权文件11方面26条政策,细化分解为257项落地见效清单,目前已100%启动实施,完成率超过80%。

二是主要指标任务超额完成。原油加工量、油气吞吐量、油品贸易额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50%以上(详见附件)。其中,大宗商品交易额6550亿元,油气交易额5858亿元(增长77.5%);船用燃料油加注472.4万吨(增长15.1%);油品储存规模达到2907万吨(增长4.2%),油气吞吐量1.27亿吨(增长44.3%);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到1048亿元(增长9.2%);油品贸易额5580亿元(增长74.3%)。

三是油气全产业链建设成效显著。浙江天然气交易市场正式揭牌运行,成为浙江首家、全国第五家投入运营的天然气交易平台,并完成首单交易。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上线全国首个新材料船舶综合服务平台,开通船用燃料油智能调度2.0系统。国际油气储运基地战略保障能力稳中有升,建成油气基础设施公共信息平台,新奥LNG实现全省管道供气。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业务创新深入推进,成功获批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

(二)提升油品流通市场化配置能力,为国家油品市场化改革积累了实践经验

一是推进燃料油、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等先行先试。成功推动低硫油出口退税政策、燃料油混兑调和出口退税业务落地;浙石化获批2021年首批1400万吨原油进口、200万吨成品油出口、39万吨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成为“三桶油”以外唯一一家获得资质和配额的地方炼厂;积极推动物产中大石油开展原油非国营进口业务,浙石油获批第二张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牌照,新增2家保税油经营企业。

二是燃料油加注领域制度集成创新。顺利完成全国首单全流程低硫油出口退税业务,在洋山港开展了全国首单跨港区国际航行船舶供油业务,舟山港域加注和结算量分别占全国30%、50%,成为全球第八大加油港。

(三)推进重大项目,夯实产业基础,为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上期所战略入股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期现合作”深入推进,有效助推长三角油气市场一体化。2020年11月10日,上期所与浙江自贸试验区签订合作协议,正式入股浙油中心,入股比例为10%,并顺利完成上期所低硫燃料油期货首次仓单直供和首单低硫燃料油期货标准仓单注册,新获批原油等15个交易品种、单向竞价等2个交易模式。

二是重大石化产业项目有序推进。加快我国高端化工新材料进口替代进程。浙石化项目一期满负荷安全生产,获准能耗指标国家单列;二期炼油主体装置基本建成。中下游霍尼韦尔催化剂、德荣化工等项目开工建设,金浦集团等一批下游龙头企业加速集聚。

三是农产品、铁矿石等项目明显加快。澳牛进境加工项目完成隔离场和专用配套码头工程建设,首批进口澳洲活牛约2000头;淡水河谷国际公司在中国投资最大单一项目落户宁波舟山港,双方各出资50%组建合资公司,进一步提升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的分销能力。

二、“十四五”时期深化油气全产业链建设的思路

“十四五”时期,围绕“大宗商品国际资源配置基地”,聚焦能源和粮食安全,坚定不移沿着“131”目标,持续深化油气全产业链建设,推动舟山、宁波在油气产业方面政策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共同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油气交??地,努力成为我国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到2025年,油品储备能力、炼油能力、油气交易额分别超7000万吨、9000万吨和1万亿元。围绕长三角市场对牛肉、海产品等高端动物蛋白的消费需求,建设浙江国际农产品中心和冷链分销体系。

三、2021年深化油气全产业链建设的主要工作

以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快推进油气全产业链建设,重点攻坚突破油气储备体制、油品贸易交易市场化等改革难点,在落实重大国家战略中展现“重要窗口”担当。2021年力争实现“5678”目标:即油品储备能力5000万方、船用燃料油加注量600万吨、炼油能力7000万吨、油气交易额达到8900亿元。办好第四届世界油商大会。重点抓好6项工作:

一是加速油气储运基地建设。全力争取石油储备体制改革落地实施,推动民企代储国油。探索集体土地地下空间利用的创新举措,加快推动黄泽山、大榭、岙山地下洞库项目建设,新增库容500万方。推进LNG登陆中心建设,形成1100万吨/年接收能力。

二是推进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建设。全面开展与上期所“期现结合”战略合作,推动上期所派驻专业团队,共建保税商品登记系统,推动仓单互认互通和产能预售业务模式落地。研究探索“一岛一业、一岛一策”境内关外监管模式创新,研究场外衍生品交易模式。推动赋予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企业进口配额,持续做大油品贸易规模。

三是加快国际石化基地建设。保障浙石化项目一期安全稳定生产、二期全面投产、三期谋划推进。推动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整合提升、深化拓展(近期省商务厅牵头已完成8部门意见征求工作,将尽快正式行文报省政府,预计4月可正式批复),加强宁波三大绿色石化片区联动发展,共同打造万亿级绿色石化产业集群。

四是深化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全年新增150家海事服务企业,争取赋予自贸试验区内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资质企业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额,实现浙江自贸试验区牌照企业跨上海港区常态化供油,争取运行良好的企业地方牌照升级为全国牌照。

五是探索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建设。持续放大现有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等政策效应,稳步推进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全面对标新加坡能源贸易生态,争取国家部委政策支持,推进国际能源贸易交易和结算中心建设,制定能源贸易交易与结算中心专项扶持政策。力争2-3家能源贸易龙头企业落户浙江自贸试验区。

六是积极打造国际配矿贸易中心。加快宁波舟山港与淡水河谷合作项目落地,招引3家以上国际知名矿石生产商和贸易商,开展混配矿储存、加工、出口和现货交易。

(自贸区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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