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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1-09416 文件编号: 浙商务发〔2021〕34号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1-04-19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公开形式: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体裁分类: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经济开发区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0 10: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厅开发区处

各市商务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参照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区块管委会、省开发区研究会:

现将浙江省经济开发区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

2021年4月19日


浙江省经济开发区2021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商务厅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深化开发区“三并重、两致力、一促进”指导思想,以系统思维推动开发区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数字化改革和法治化建设推进开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浙江省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高能级平台,研究制定《浙江省经济开发区2021年工作要点》。

一、加强顶层设计,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开发区全面提升

(一)加强系统谋划。按照十四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明确浙江省开发区在新时代的新定位、新目标和新任务,协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全省开发区的统筹指导。

(二)探索制度改革。以数字化改革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探索“党工委(管委会)+”体制,形成集中统一、精简高效的体制架构。试点探索法定机构管理模式。探索市场化运作、龙头企业主导运营和引进区外专业企业运营等多种模式。

(三)夯实统计工作。严格落实《浙江省商务厅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提高统计质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开发区应严把数据质量关,建立数据审核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开发区基本信息》、《开发区年度基本情况》、《开发区规模以上年度企业年度情况》、《开发区月度主要指标》。按照《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和《全省开发区考评办法》的要求,优化“全省开发区统计监测考核系统”。

(四)推动系统集成。坚持全省开发区一盘棋,推动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系统有效对接,推动“全省开发区统计监测考核系统”升级为“全省开发区数字枢纽和综合服务系统”。

(五)加强分析应用。建立并完善《全省开发区月度数据发布》、《全省开发区季度数据分析》和《全省开发区发展年报》等,推动省级主管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提高数据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梳理问题清单,提供解决方案,建立预警机制。

(六)探索数字园区。省市县联动全面推进开发区数字化改革,挖掘一批以“安全生产”、“绿色环保”、“产业大脑”等小切口推进数字化改革的开发区作为数字开发区示范试点,在全省范围开展宣传和交流,在具备条件地区进行复制推广。制定《浙江省经济开发区推进数字化改革行动计划》,聚力打造全省数字化开发区。

二、发挥叠加效应,推进各类平台共同发展和特色发展

(一)推进整合提升。根据《全省开发区(园区)公告目录(2021版)》,指导各开发区按照整体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推动方案尽快落地。推动省级部门下放相关权限和提供配套政策支持开发区建设发展,切实推进开发区高能级战略平台创建打造。

(二)推动共同发展。按照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针对各开发区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制定帮扶共建指导意见,发挥国家级开发区引领作用,按照产业相近等原则,建立结对帮扶工作机制,支持山区县创建省级开发区,提升全省开发区整体能级。

(三)深化区域合作。推动漕河泾开发区海宁分区、平湖张江科技园区、漕河泾开发区嵊州分区、临港集团慈溪分区等一批跨省园区建设,推动建立长三角开发区之间产业合作、项目对接、科技成果转换、企业服务和行业研究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长三角开发区产业创新协同发展和企业合作共赢体系。

(四)发挥叠加效应

1.发挥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17+1经贸合作示范区等国家级平台对开发区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自贸试验区和开发区优势叠加、改革联动、创新协同,承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向开发区复制推广。

2.发挥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新区等各类园区的功能叠加效应,形成政策合力,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经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3.推动打造国际产业合作园为“一带一路”标志性工程,指导园区加强对外经贸规则研究和应用,指导园区开展国别研究,全方位加强经贸和文化交流,鼓励引进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开展国际产业合作专项规划,加强国际产业合作园和境外经贸合作园的对接合作,发挥国际产业合作园高质量招引外资的引领作用。完善国际产业合作园考评办法,指导培育一批开发区创建国际产业合作园。

4.推进美丽园区全覆盖,鼓励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研究,围绕对外开放活力美、生产生活特色美、绿色生态环境美、数字信息智能美、高端创新结构美、营商环境服务美“六美”园区,打响“美丽中国、美丽浙江、美丽园区”建设品牌。

三、完善政策体系,推动链长制升级和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一)推动产业升级。数字赋能开发区产业链“链长制”,完善“链长制”制度体系,丰富“链长制”理论内涵,深化“九个一”工作机制。聚焦全省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和各开发区主、特产业链,推动开发区制定产业专项规划,形成一批产值超1000亿元、具有国际竞争力、在全球价值链中居于中高端的特色产业链。重点跟踪、服务产业链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建立 “一链一策”政策精准供给机制。高质量扩大产业链链长制示范试点覆盖面,探索建设全省开发区产业链招商地图和“产业大脑”,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推动开发区产业链“链长制”升级。引导产业基金向开发区优势产业链倾斜。

(二)推进两业融合。推进开发区产业链转型升级,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链,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产业链,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引导先进开发区率先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三)深化“亩均效益”领跑行动。深化实施《浙江省经济开发区“亩均效益”领跑行动计划》,优化开发区“亩均效益”评价体系。通过领跑行动,进一步推进开发区闲置低效用地处置能力和新旧动能转换能力,确保开发区实现各项经济指标领跑全省。

四、完善指标体系,对标对表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氛围

(一)指导国家级考评。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年度考评工作,围绕国家级考评开展制度、政策、国际经贸规则、法律法规等解读宣讲。

(二)落实省级考评。进一步完善经济开发区考评体系,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共同参与对开发区的考评,争取最大支持,形成最大合力,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开发区综合考评办法》并完成2020年考评和分析。围绕省级考评开展制度、政策、国际经贸规则、法律法规的解读宣讲。完成浙台经贸合作区、国际产业合作园年度综合评价。

(三)全面加强对标。对标国内先进开发区(园区),加强省内开发区之间横向对标,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在对比综合指标和单项指标的同时,挖掘地方特色和园区亮点。

(四)综合各类指数。综合浙江省开放指数、贸易投资便利化指数、长三角开发区营商环境指数等第三方指数完善开发区指标体系,结合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开发区发展实际情况,动态优化开发区指标体系。

五、强化工作保障,开启开发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一)强化法治保障。按照省人大2021年立法工作要点部署,会同司法厅及省级相关部门等成立《浙江省开发区条例》立法起草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广泛调研和论证,形成条例草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结合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法治开发区建设,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二)落实信息通报。建立月度信息通报机制,鼓励开发区向省级相关部门通报改革创新成果、推进重大项目、参加重大活动、园区特色发展等信息,建立创新案例库,推动改革创新成果复制推广。

(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推动各开发区积极参加中东欧博览会、浙洽会、进博会、消博会、服贸会等境内外重大活动,以“全球视野+浙江窗口+地方特色+园区亮点”全方位展示浙江省开发区风采,将重大活动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

(四)加强智库支持。充分利用各级专家智库,积极引导各领域专家为开发区发展规划、产业研究、政策意见、招商引资等建言献策,组织各领域专家参与开发区相关活动。

(五)突出党建引领。加强开发区廉政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健全有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各级纪委执纪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积极谋划和参与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将学习党史与回顾开发区发展历程和总结开发区发展经验相结合,将“做红色义工,铸党建联盟”主题党日活动在开发区延伸,将忠实践行“八八战略”落实到全面建设开发区上,开启新时代浙江省开发区高水平、高质量建设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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