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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1-09471 发布机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21-08-12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体裁分类: 其他

《浙江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8-12 10:11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厅电子商务处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电商发展。作为一种由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变革催生的贸易新业态,跨境电商抢占价值链高端,并通过数据链使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形成闭环,为贸易发展驶入“快车道”提供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对标打造双循环战略枢纽要求,依托制造和平台优势,浙江有能力、有基础、更有责任使跨境电商成为贸易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推动力,畅通“双循环”的重要动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对浙江省跨境电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当前,浙江省跨境电商发展总体水平居于全国前列,率先实现了跨境电商综试区省域基本覆盖。杭州、宁波、义乌综试区建设亮点突出;温州、绍兴、湖州等第四批和第五批综试区基本框架已经成型,成效初步显现。但同时,跨境电商作为新的贸易方式,还面临不少的瓶颈制约,从政府自身来看,存在监管和政策不匹配问题;从跨境电商企业来看,存在主体不强问题;从发展配套来看,存在支撑不足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推动解决。

综上,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力争通过实施《浙江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推动我省跨境电商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3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到2023年,实现全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总额破5000亿元;培育和引进5家以上年交易规模逾百亿元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50家以上年销售规模逾十亿元的标杆企业、500家以上年销售规模超亿元的“金牌卖家”和5万家以上出口活跃网店,跨境电商知名品牌达到200个以上。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围绕“五新三化”(国际贸易新渠道、新主体、新品牌、新队伍、新空间,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便捷化、贸易便利化、服务优质化)展开,制定了9方面22条举措。一是大力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包括壮大综合性平台、建设自有平台、加强与境外平台合作;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和中小网商,包括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壮大卖家主体规模、推进“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三是支持数字化营销,包括推动企业品牌化品质化发展、推进数字化营销;四是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包括加强学校培养和社会培训、壮大多层次人才队伍;五是扩大开放合作,包括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区域跨境电子商务协作、探索国际规则和标准合作;六是推进供应链便捷化,包括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加强航空物流通道建设、大力建设海外仓、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七是推进贸易便利化,包括深化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便利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新优势;八是推进服务优质化,包括大力培育服务商、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九是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推进综试区改革创新、创新治理机制。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前三批综试区在全国的排头兵地位,推动第四批、第五批综试区建设经验复制推广,做好改革创新举措的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加强政策保障,推进重大事项、关键政策和制度创新,加大督查激励力度。

三、特色亮点

《行动计划》主要有5方面特色亮点。

第一,关于新渠道、新主体打造。针对当前浙江省跨境电商主体不强问题,《行动计划》提出打好“平台+卖家+服务商”组合拳。平台方面,补齐浙江省行业性垂直平台、独立站较少的短板,培育本土平台和引进境外平台并举,建立包括综合性平台、垂直平台、独立站等多元跨境电商渠道体系。卖家主体方面,强化产业集群联动,打造龙头企业引领,中小网商共同发展的跨境电商主体群。从品牌打造,产业链供应链构建等方面着力,抓好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服务商方面,大力招引提供专项或综合性服务的跨境电商服务商,增加营销推广、数据分析、多语种翻译、技术支持、涉外法律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供给,打造本地化跨境电商全链条服务体系。

第二,关于物流、金融、人才等配套支撑。针对当前物流、金融、人才等配套支撑不足问题,《行动计划》提出,物流方面,打造与跨境电商发展相适应的“公、海、铁、空”立体式物流通道,到2023年开通30条以上国际货运航线,提升航空口岸货物安检和通关效率;深化省级公共海外仓建设的同时,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并购或租赁等方式建设海外仓,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建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全球售后公共服务中心。金融方面,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探索开展各类“电商贷”业务,研究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出口信保新模式。人才方面,构建政府、高校、社会、企业多方联动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体系。鼓励省内高校开设跨境电商相关专业、成立跨境电商学院,每年输送跨境电商相关专业毕业生1万名以上。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商技能培训,三年累计培训1000名师资和10万名实用人才。支付结算方面,支持电商企业通过银行“系统直联”模式办理收结汇业务,允许电商企业凭交易电子信息进行跨境结算,支持本省第三方支付机构做大做强。

第三,关于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目前,跨境电商监管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有堵点,税收、外汇等配套政策协同性不足。《行动计划》提出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创新监管方式,提升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水平。推进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便利跨境电商货物出口。进一步完善现有监管模式下税收、外汇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积极向国家相关部委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争取先行先试。

第四,关于推进综试区建设。2020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域覆盖,梯度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行动计划》提出,全面落实国家对综试区建设的要求和年度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地方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前三批综试区在全国的排头兵地位,推动第四批、第五批综试区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形成试点新成效。推动各综试区资源共享、错位发展。推动综试区和自贸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联动建设,在政策争取、创新发展方面有机融合。指导新批综试区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工作保障。

第五,关于跨境电商国际规则和标准探索。开展跨境数据有序流动、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规则探索,积极参与世界海关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对跨境电商规则的研究和孵化。在RCEP等协定下推进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法律有效性以及无纸化贸易。在中国(宁波)-中东欧等国际合作对话机制下,探索建立双方跨境电商规制安排。发挥国际标准化组织电子商务交易保障技术委员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研制跨境电商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大已出台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充分发挥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本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和重大事项、关键政策和改革创新的协调推进。特别紧紧抓住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加快跨境电商领域的制度创新和突破。建立工作督查评价体系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创新成果。不断健全跨境电商统计监测制度。联合第三方对全省综试区开展年度评价,把跨境电商发展纳入省政府相关督查激励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编印跨境电商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我省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政策解读联系人:电子商务处  王乔斌  0571-870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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