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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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6月25日发布的《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经过报名、资格审核、初评、面试、体检和考核,科研部门负责人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名的应聘人员在体检环节因其自身原因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我中心研究决定不再安排人员递补。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中心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9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省商务厅人事处或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051842(省商务厅人事处) 0571-87156262(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 通信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浙江省商务厅人事处 杭州市延安路466号外经贸大楼南楼406室(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 邮政编码:310006 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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