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1-09483 |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 | 生成日期: 2022-03-28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 公开形式:网站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编号:浙商务人干〔2021〕31号 |
关于龚俊玮、陈晓华职级任免的通知 | ||
| ||
经研究决定: 龚俊玮任浙江省商务厅开发区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浙江省商务厅开发区处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晓华任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浙江省商务厅 2021年10月9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