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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浙江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拟专项激励城市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09 18:5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流通发展处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专项激励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经地方申报、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省商务厅确定2022年浙江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专项激励城市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9日-3月13日。

一档:杭州市、舟山市;

二档:长兴县、永康市、嘉兴市;

三档:三门县、诸暨市、玉环市、临海市。

分别给予一档750万,二档500万,三档250万的激励资金。

对以上激励城市名单如有异议,可以向省商务厅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陈洁、景旦群,0571-87051955


浙江省商务厅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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