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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关于2021年度入围动态监控服务商服务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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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相关动态监控服务商: 为切实加强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监管,提高入围动态专用车辆监控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服务质量,满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2022年1-2月,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根据《浙江省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动态监控运营服务商考核管理办法》(浙散发〔2020〕36号),按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企业用户、服务商、监测数据等维度,对10家入围服务商2021年度监控服务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综合评价的基本情况 此次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照专用车辆上线率、数据管理、服务维护等11个项目,在各设区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基础上,随机抽取60家行业企业对服务商进行测评,结合各服务商自评互评形成综合评价结果。本次评价服务商平均得分为194.37分,评价情况如下表。(总分230分,180分为合格)。 综合评价情况
二、服务管理的主要特点 一是服务商为全专用车辆安全整体智治做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通过服务商的积极参与,全省专用车辆超速7880次,同比减少3672次,同比下降31.8%;专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706人,同比减少248人,同比下降26%;专用车辆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44起,死亡44人,减少10人,同比下降18.5%;百万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砂浆)运输量死亡0.046人,同比下降26%,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服务商为散装水泥行业的数字化改革做出了贡献。2021年是数字化改革元年,全省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整体智治场景应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浙江网泽对省级系统的建设与完善提供了技术保障与支持;杭州绿岛不断增强自身平台建设水平,主动对接省散装水泥专用车辆整体智治场景应用,适时修正系统接口协议,传输的专用车辆安全监管基础数据较为完整准确,为协助散装水泥行业管理机构加强专用车辆动态监控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服务商队伍的扩充,进一步增强了整体服务水平。通过招投标新增5家服务商,为全省行业企业提供了更多选择服务商的机会,进一步营造了公平的竞争氛围,倒逼服务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服务管理力量进一步得到了增强。 三、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评价,发现了服务商在动态监管、数据处理、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 一是动态监管提醒意识不强。个别服务商对企业车辆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报警提醒不及时、不到位,如,浙江中导所服务的江山市永成混凝土有限公司,月月超速高挂榜首。 二是离线车辆巡检不及时。未能严格执行协议“30天以上离线车辆必须巡检,并将巡检结果以表格形式发至省散装中心”的规定,从评价情况看,目前仅有浙江吴霞阶段性上报巡检结果。 三是专用车辆上线率不高。据统计,年度平均上线率为73.8%。除杭州绿岛上线率达到93.17%外,其他单位均低于90%,年度平均上线率排名后三位的是:浙江马良(45.7%)、浙江中导(71.4%)、浙江中交慧联(72%)。 四是监管信息反馈不及时。对设备终端损坏、车辆数据飘移、企业名称变更、企业车辆报废、转卖等情况,没有及时反馈与处理。其中浙江中导、浙江吴霞的卫星定位数据飘移情况较为严重;浙江网泽、星软集团负责实际运维的企业和共治系统内填报企业名称不相符情况较为突出。 (二)监管数据处理不到位 一是(车、企、人)基础信息不准确。企业名称或车牌号差错,传输至省专用车辆安全共治平台的信息数据错误,出现区域、企业、车辆、车型不相符的现象。如浙江吴霞、浙江网泽、星软集团、浙江中导、金华市丽驰均存在“其他”属性类别车辆。 二是车辆基础数据调整不及时。1.已更换服务商的车辆,原服务商未及时将其数据在监管平台中删除,致使新服务商无法将该车辆数据上传至省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浙江网泽和星软集团问题较为突出;2.原服务商已删除车辆,但新服务商未新增车辆,导致系统长期数据缺失,管理部门无法进行日常监察。浙江吴霞存在此类情况;3.终止服务车辆和暂停运行车辆,未做删除或重新启用处置,到目前为止省级共治系统中仍有903辆终止车辆、3724辆暂停车辆未作数据更新,影响了全省车辆的安全监管质量。其中浙江中导、金华市丽驰终止类车辆数据未作处置问题较为突出。浙江网泽暂停类车辆数据未作处置问题较严重,总数达2745辆。 三是上传动态数据不准确。评价中发现个别服务商未参照专用车辆安全驾驶五条纪律及道路限速要求,通过系统约束专用车辆超速等违法违章行为,上传的动态数据没有真实反映企业车辆运行状况,反映出服务商自身参与隐瞒修改行业企业专用车辆违章动态数据上传的违规行为。 (三)售后服务不到位 一是售后服务制度不明确。评价发现,企业对部分服务商提供的技术保障制度、应急管理方案、设备维护(修)制度、动态监管制度不满意,有些服务保障措施根本不落地。评价发现企业对浙江网泽、浙江中导反映较为突出。 二是售后培训、巡检不到位。大部分企业反馈,服务商只是偶尔对企业进行培训,有企业反馈星软集团从未给予培训;部分企业反馈,日常现场巡回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反馈星软集团和浙江网泽存在半年以上未巡检情况。 三是客服变更通报不及时。部分企业反馈,客服回复问题不及时,售后服务有待加强;客服更换后,服务商没有及时提供后续客服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对接售后服务。评价中发现浙江网泽、星软集团表现尤其明显。 四是故障维修不及时。部分企业反馈,服务商接到故障报修请求后,对故障设备的更换、检修不及时,节假日无人维修。评价发现浙江网泽、星软集团、金华市丽驰在企业报修后对故障排除解答及现场维修及时性不够。浙江吴霞节假日无人维修。 (四)行业自律不够 一是违规代传数据。个别服务商未与省散装中心确认,违规代传非入围服务商的数据信息进入省安全共治系统,扰乱市场秩序,干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对服务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中浙江中导较为突出。 二是擅自更换服务商。部分服务商旗下代理商未经当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擅自为专用车辆所属企业更换其他服务商,造成省专用车辆安全系统数据混乱。 三是低价抢占市场。个别服务商在从事经营服务活动中,存在“挖墙脚”行为,低价抢占市场,引发不公平竞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此次评价的问题,各服务商要全面认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形成整改方案报省散装中心。下一步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按规定履行好职责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杭州亚运会、亚残会召开之年,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整体智治成效事关行业发展,事关安全发展大局,也是我们服务商发展壮大的基础。各服务商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自觉,认真履行好服务商的职责,要严格按照省中心要求和规定及时核查企业与车辆信息,清理“僵尸车辆”,确保传输的各类数据详实、有效,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专用车辆动态安全监管,确保应管尽管,要积极配合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及行业企业及时清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二)珍惜本企业声誉,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专用车辆监控服务商作为散装水泥专用车辆数据传输为主的服务型企业,要树立客户致上的服务理念,急客户所急,按客户所需及时解决问题,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可。本次评价暴露出了服务商诸多问题,各服务商要珍惜本企业的声誉,根据评价的问题抓紧整改,履行服务契约、信守服务承诺。运营车辆在100辆以上的地区要在当地开设售后服务点,建立健全专用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右转弯盲区监控和其他辅助设备的售后安全运行档案制度,对已在使用的监管功能平台软件、设备,要提供免费升级改造服务,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减少数据飘移等问题,通过完善的服务,取得客户的信任、管理机构的认可、市场的认同。 (三)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服务商的动态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监督考核。下一步省散装中心将联合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和相关企业,加强对服务商的监管考核工作,监管室将不定期开展软件功能、设备性能、服务管理等情况抽查,对存在设计缺陷的软件、性能达不到要求的硬件产品,要求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对服务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服务商将进行全省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二是落实服务商动态管理制度。今后省散装中心将落实有进有出的服务商管理制度,对于评价排名靠前的服务商优先推荐给市场,对年度考核分数排名后三位的服务商将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服务商予以淘汰。
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2022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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