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创建工作成果的公示 |
||
|
||
各市商务局,各相关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商务发〔2022〕92号)、《关于举办第二届“直播电商 共富工坊”短视频大赛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度“直播电商 共富工坊”最美坊主寻访活动的通知》、《关于征集第二批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典型案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各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自主申报和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我厅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拟确定《春花秋实 电商直播 共富工坊》等为第二届“直播电商 共富工坊”短视频大赛获奖作品;许琴等为六十佳坊主;千岛湖小青柑“共富工坊”等为第二批典型案例。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11月20日(为期7天),如有意见请反馈至省商务厅电商处。 联系人:胡艳丹 13868663988 陈成城 0571-86087557 附件: 浙江省商务厅 2023年11月13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