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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关于浙江省散装水泥专用车辆交通安全整体智治应用场景 试运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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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动态监控服务商,相关行业企业: 自应用场景试运行以来,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相关行业企业积极使用应用场景,核对了大量的人、车、企等数据,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应用场景优化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省散装中心在梳理汇总各方意见基础上,就后续的基础数据更新问题以问答方式作如下补充。 一、驾驶员数据更新 问题1:行业企业对于不属于本企业的驾驶员无法作删除处理。 答复1:驾驶员数据库是应用场景的重要基础,通过驾驶员不良驾驶行为、违章、事故数据的分析有利于强化专用车辆安全监管。故应用场景不存在删除驾驶员的概念,行业企业可以对名下驾驶员作离职处理,离职处理后驾驶员将不再显示在该行业企业名下,并退回至驾驶员数据库。离职驾驶员重新在其他行业企业就业时,相关行业企业可以直接从驾驶员数据库选择该名驾驶员入职。 问题2:行业企业对于未录入应用场景的驾驶员作新增处理时,全部需要经过驾驶员培训流程,无法区分已获取证书的驾驶员,存在重复培训的问题。 答复2:应用场景对于驾驶员新增的默认逻辑是未获取培训证的首次培训。试运行中客观存在大量驾驶员已获取培训证但未录入应用场景的情况。为跳过重复的培训步骤,对于已获取培训证但未录入应用场景的驾驶员,行业企业可填报《已培训获证但未录入的驾驶员信息表》(附件1),于7月12日前报送至县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核实,各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于7月14日前汇总县市区情况后报送至省散装中心,由省散装中心从应用场景后台统一导入已获取培训证的驾驶员数据。对于未获取培训证的驾驶员,仍然需要走培训流程。 二、车辆数据更新 问题3: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没有删除车辆的权限。 答复3:已有的车辆数据均为动态监控运营服务商提供,均有对应缴纳服务费的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除个别特殊情况外,理论上不存在需要删除的车辆,故在本次试运行过程中,暂不开放删除车辆的权限。至于部分专用车辆归属涉及监管职能划分问题,不在本次试运行考虑范围内,本次试运行仅对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动态监控运营服务商、行业生产企业作要求。 问题4:行业企业对于不属于本企业的车辆无法作删除处理。 答复4:车辆数据库是应用场景的重要基础,所有监管通报、安全形势分析都基于车辆数据,作删除处理便会导致车辆数据库的数据丢失。行业企业对于确实不属于本企业的车辆,于7月12日前填报车牌号等信息(附件2)报送至县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各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于7月14日前汇总县市区情况报送至省散装中心,由省散装中心从应用场景后台将相关车辆从行业企业剥离,列为待认领车辆,待后续行业企业认领。 问题5:行业企业在新增车辆时存在个别车辆已被其他企业添加的情况。 答复5:待省散装中心从应用场景后台将归属错误的车辆剥离后,从待认领车辆中搜索车牌号即可开展认领。 三、系统数据对接 问题6:部分市、县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提出已经存在相关的车辆监管系统,要求直接进行数据对接。 答复6:请有对接需求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主动对接省散装中心,根据省散装中心提供的数据模板,先行整理好相关的人、车、企数据,待数据核验通过后再行数据对接。在此之前,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仍需按照试运行要求做好工作。 四、应用场景推广使用培训 问题7:针对县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相关行业企业的培训何时开展。 答复7:省散装中心后续将面向县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举办推广使用培训班。关于行业企业的推广培训,由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结合专用车辆驾驶员培训自行组织开展。 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2023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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