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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4-09654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 生成日期: 2024-10-18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公开形式: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体裁分类: 其他

《浙江省进一步促进二手车出口的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0-18 10: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对外贸易管理处

一、背景和目的

2019年,经我省积极争取,台州市成为全国首批二手车出口10个试点地区之一。之后,宁波、义乌、温州又先后获批第二、三批试点。2020年,省级13部门联合出台全国首个省级二手车出口政策,在省市各级商务部门大力推动和企业努力下,我省二手车出口业务快速发展,2024年1-6月,全省(含宁波)出口二手车38286辆,增长161.5%,出口金额75337.5万美元,增长155.7%,均居全国首位。制定《意见》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

一是上级有要求。2024年2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等5部门印发《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全国二手车出口业务全面放开,由试点先行改为备案审核,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推动二手车出口业务健康持续发展。2024年4月,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出访埃及沙特阿联酋时指出要制定促进我省二手车和新车出口工作方案,优化二手车和新车出口政策,加快培育外贸新增长点。

二是现实有需要。我国二手车出口起步才6年,2024年是全面放开的首年,由于行业特殊性,涉及国内收车、过户、整备、检测、注销、通关、售后等多个环节,境内外配套体系、滚装运输、汽车金融、配件供应等多个需求,商业诚信、产品质量、人身安全等多重风险,事关我国在海外、特别是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的形象。企业反映,国际营销、售后网络、汽车金融、二手车出口过户登记、口岸通关等有待提升。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行业规范和政策促进去解决,需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5部分共11条,将会同省委金融办、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6个省级部门联合发文,具体包括:

第一部分是建立工作机制(第1条)。阐明要建立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二手车出口专项工作机制。

第二部分是培育出口主体(第2条)。明确要积极推动二手车出口企业、生产企业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探索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第三部分是提升企业经营能力(第3-5条)。鼓励企业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海外仓、公共展示交易中心、销售门店等,健全国际营销网络。支持企业构建集展示交易、维修整备、检测认证、车辆登记、报关出口、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汽车生态链。鼓励企业通过自建、资源共享或多渠道合作等方式,建设海外维修服务体系,增设海外售后服务网点,多渠道保障备品备件供应。

第四部分是优化出口流程服务(第6-9条)。强调政府部门要在车辆登记注销、出口许可证申领、出口退税等环节为企业提供便利,加强滚装船及航线建设,支持企业利用集装箱海运、义新欧班列运输,为二手车出口创造良好环境。

第五部分是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第10-11条)。鼓励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银行为二手车出口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财政部门为二手车出口企业提供财政保障。

三、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浙江省商务厅

联系人:曾王栋

咨询电话:0571-8705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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