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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散装水泥量率指导目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7 09: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散装中心

各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

2023年,全省散装系统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省散装水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全面实施《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十四五”规划》,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为我省行业高质量发展,打赢蓝天保卫战、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和平安浙江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根据《条例》和行业“十四五”规划要求,经研究,确定各市2024年散装水泥量率目标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类目标任务  

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8市的散装率和温州、台州、舟山3市的散装水泥使用率要分别达到指导目标(附件1),实现全省水泥散装率86.00%,力争达到86.50%;温州、台州、舟山3市散装水泥平均使用率达到80%。

二、二类目标任务

各市预拌砂浆供应量要达到指导目标(附件2),实现全省预拌砂浆供应量1600万吨,奋斗目标1800万吨。

三、三类目标任务

各市预拌混凝土供应量要达到指导目标(附件3),实现全省预拌混凝土供应量3亿立方米,奋斗目标3.15亿立方米。

四、有关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散装水泥的推广和应用,建材行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二是要明确目标举措。请各市根据下达的指导目标,尽快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有关生产、使用企业,层层落实目标责任。

三是要确保完成目标。各市要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克服困难,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确保本地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1. 2024年一类指导目标分解计划

          2. 2024年二类指导目标分解计划

          3. 2024年三类指导目标分解计划


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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