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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关于全省散装水泥系统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2 08:5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散装中心

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

今年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5〕1号)要求及《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安委办〔2025〕11号)》部署安排,结合全省散装水泥行业实际,拟于6月在全省散装水泥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贯活动

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集中宣讲、专题研讨、主题研学,通过微信、网站开设图文专题,摘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制成图文集,推动学习和传播,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想、务实举措、有效方法,努力实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专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地落实

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后,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要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安全放心中,生命在手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在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移动端等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专题专栏,借助行业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报道,持续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展示散装水泥行业管理工作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队伍风貌。同步组织行业企业员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印发《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安全驾驶常识》《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安全行车五条纪律》;组织开展散装水泥行业企业专用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主题演讲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月”落到实处。

(三)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推动自查自纠工作走深走实。指导散装水泥行业企业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推动企业由“要我查”向“我要查”转变,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争当吹哨人”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时刻关注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深刻检视大排查大整治与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通报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全面落实隐患整改“五到位”。督促行业企业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2025版)》,压实企业落实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四)深入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各市、县(市、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及行业企业要聚焦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和应急演练。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身边安全隐患查找方法、讲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消除隐患演练行动”,指导行业企业开展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险等相关演练。强化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技能培养和实战演练,增强企业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

三、活动实施

详见本通知附件1。

各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于2025年7月10日前负责汇总上报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杨霖       电  话:0571-89939829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3.安全常识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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