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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九十一批通过审核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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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义乌市建设局: 经审核,浙江鸿翔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详见附件)符合原浙江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散办〔2010〕10号)规定的各项要求,现予备案。 请各有关单位按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保证我省预拌砂浆的产品质量,推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第九十二批通过审核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名单 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2025年6月3日 附件: 第九十二批通过审核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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