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5-00047 |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 | 生成日期: 2025-08-28 |
|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其他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公开形式:网站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体裁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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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会展经济促消费的若干举措》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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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商务厅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推进会展经济促消费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现将《若干举措》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全面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会展经济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提质商品消费的能力水平,增强会展业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动能,可以推动我省会展经济促消费体制机制形成示范引领,展销融合、展产融合、展城融合水平走在全国前列。2024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为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费促进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省委书记王浩提出加快打造引领消费转型升级的高地,并将展会促消费作为其中重要内容。刘捷省长提出打造“1+N”促消费政策体系,将会展经济促消费作为其中一项政策。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若干举措》。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若干举措》围绕“集聚消费人口、打造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活力、做好消费保障”四大核心任务,提出16条政策举措,形成了较为系统、全面的政策体系。力争到2025年底,推广一批会展经济促消费实践案例,打造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专业展会。到2027年,会展集聚消费人口作用充分显现,有力带动参会代表、展客商、产业从业人群向消费人口转化;消费类展会引领消费升级作用显著增强,有力带动展会场景向消费场景转化;会展同文旅商演赛等业态深度融合,有力带动会展业链条向消费链条转化。到2030年,会展经济促消费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展销融合、展产融合、展城融合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政策主要内容聚焦四个方面: (一)提升展会本身吸引力,把人“引过来”。政策鼓励举办国际化、规模大、高质量、专业度高的品牌展会给予支持,目的是培育高能级会展,吸引更多国内外展商和专业观众来到浙江,形成庞大的人流基础。 (二)让展会现场成为消费“新场景”。政策着力推动展会与贸易深度融合,一方面帮助外贸企业通过展会开拓国内市场,另一方面助力本土优质商品通过展会走向世界。同时,大力鼓励企业在展会上发布新产品、举办新活动,把展会变成促进消费的会场。 (三)延伸会展链条,把消费“留下来、扩开来”。政策创新提出发展“票根经济”,即用一张展会门票或证件,联动周边的餐饮、酒店、旅游、文化演出和体育赛事,提供消费优惠,实现“参会+游玩”一站式体验。同时,科学规划会展场馆,使其与城市功能更好融合,避免闲置浪费,并鼓励在展会期间配套发放消费券,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 (四)优化服务与保障,让办展参展“更顺畅”。政策致力于建立工作机制,包括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简化审批流程、为境外展商和嘉宾提供签证通关便利、加强交通住宿支付等配套服务。此外,也注重培育会展专业企业和人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控,确保展会安全有序。 三、适用对象 全省各市会展业行业主体、会展经济相关职能部门。 四、关键词解释 会展经济:是指以会展活动为核心,与文化旅游、商业贸易、科技创新、城市发展等深度融合,通过延伸产业链、拓展服务链,放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新型经济形态。 五、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浙江省商务厅 联系人:曹晨旸 咨询电话:0571-8705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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