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30000002482322Q/2026-00004 |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 | 生成日期: 2026-01-19 |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公开形式:网站 |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体裁分类: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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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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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优化“两新”政策实施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及《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2026年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细化完善具体实施细则,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省商务厅会同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经过多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出台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要求,提质增效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不断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打造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浙江样板。 三、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 (一)总体框架 《实施细则》严格对标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划定范围,重点聚焦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消费、数码及智能产品四大领域,明确了补贴范围及标准、申领方式及流程,同时制定6项工作要求,确保以旧换新政策有序高效实施。 (二)实施细则 1.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和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照新购车辆价格的一定比例享受补贴。新能源汽车按新车销售价格(含税,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计算递进取整至人民币元位,如1000.01元,取整1001元。下同),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个人消费者报废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 2.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照新购车辆价格的一定比例享受补贴。新能源汽车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5万元,燃油车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最高1.3万元。参与申请补贴的旧乘用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名消费者。补贴申请人名下旧乘用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补贴申领过程中,新购置乘用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同时,每名消费者在2026年度内,只可申领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两者不可重复申领。 3.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电脑等6类家电产品给予立购立减补贴,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商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1500元。同时,为避免商品重复补贴,销售单位需按照要求及时上传补贴商品序列码(厂家商品唯一确定识别码)。按照商务部要求,对6类家电产品实施“一人一品一件”管控,已在其他省(区、市)领用同类家电补贴的消费者,无法再次享受同类补贴。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零售企业遴选、项目服务机构合作等操作细则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 4.实施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6000元(含)以下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数码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的15%给予立购立减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500元。消费者享受补贴的商品需现场拆封激活,销售单位需采集商品名称、销售金额、SN码、IMEI以及激活照片(需清晰展示已激活产品的SN码,且应和包装盒上的SN码一致),在消费者选取商品支付前,要进行SN码的实时校验。 (三)有关要求 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管理使用、强化活动秩序监管、完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营造良好活动氛围”6条要求。在组织领导方面,明确了各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分配因素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资金管理方面,明确2026年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同时确定省市县各级财政分担比例。活动监管方面,要求各地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不合格产品销售、虚开发票、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政策规范实施。完善回收体系方面,明确参与经营主体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兼顾家电产品售新与收旧,主动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打造市场环境方面,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营造活动氛围方面,鼓励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保障农村地区消费需求,确保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四、特色亮点 (一)数字赋能,提升服务效能 深化“浙里焕新”数字化平台建设,于2026年1月1日0时完成小程序升级并正式上线,支持汽车、家电、数码及智能产品补贴申请、资格核验、资金兑付等全流程线上办理,线上电商平台同步开通补贴入口,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申领渠道。 (二)多维管控,活动平稳有序 2026年以旧换新工作将在制度设计、技术防范、线下打击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防范各类违规问题。严格遴选参与商家,剔除违法违规及失信主体,并明确价格、质量、回收服务三项承诺;规范资格码申领使用规则,防范黄牛领券套利;搭建省平台商品库,备案厂家指导价,同步建立价格预警模型,对国补价格异常行为形成闭环管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实地检查,形成合力,保障政策有序规范实施。 (三)统筹发力,推动提质增效 按照商务部要求,科学制定全年国补资金使用计划,按月统筹调度、动态调整,合理把控资金投放节奏,确保政策平稳实施。聚焦线下实体与县域农村地区,加大资源倾斜与政策扶持,有力保障农村地区消费供给,推动城乡消费均衡发展,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广群体。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省商务厅 政策解读人:顾狄松 联系方式:0571-87058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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