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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发挥优质企业辐射引领作用 巩固提升散装水泥行业清洁生产成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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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持续巩固提升清洁生产成效 促进散装水泥行业向新向优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培育行业优质企业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工作安排,推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预拌砂浆企业积极参与2026-2028年清洁生产巩固提升,提高企业知名度,扩大行业影响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时间(2026-2028年),通过挖掘一批行业降本增效典型案例和推广一批可复制借鉴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形式,梯度培育标杆级绿色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绿色砂浆企业各100家、30家以上,领先级绿色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绿色砂浆企业各200家、60家以上,并持续发挥优质企业在理念、技术、产品、管理等全方位的辐射引领作用,形成我省散装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全面开花、纵深推进清洁生产的新格局。分年度培育目标如下:
二、重点培育对象 基本标准:标杆企业应综合实力全省领先,多项技术、工艺或多个业务领域优势明显;领先企业应综合实力所在地区靠前,至少一项技术、工艺或业务领域优势明显。在此基础上,分年度重点培育: (一)2026年 1.混凝土清洁生产迭代升级第一批改造核验通过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2017-2021年第一批通过改造核验的预拌砂浆企业及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相对集聚的预拌砂浆企业。 2. 2025年以后新建、迁建和改建(扩建、重建)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预拌砂浆企业。 3.其他条件成熟,综合实力地区靠前,工艺技术优势明显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预拌砂浆企业。 (二)2027年 1.混凝土清洁生产迭代升级第二批改造核验通过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2022-2025年预拌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实施期间完成清洁生产改造核验的预拌砂浆企业。 2.其他新建、迁建和改建(扩建、重建),尚未进行绿色度诊断并核验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预拌砂浆企业。 (三)2028年 1.混凝土清洁生产迭代升级第三批改造核验通过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2020年后未通过清洁生产改造核验或完成改造但企业内外部环境、生产经营范围等要素发生明显变化的预拌砂浆企业。 2.其他新建、迁建和改建(扩建、重建),尚未进行绿色度诊断并核验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预拌砂浆企业。 三、培育程序 (一)责任分工 领先级企业由市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组织或委托县(市、区)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组织专家现场核验后报省散装中心,省散装中心根据需要抽查复核。标杆级企业由市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根据申报企业预诊断情况后择优推荐至省散装中心,省散装中心组织专家现场核验。省、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组织专家核验时,有条件应积极邀请同级商务、经信、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业务部门参与指导和为企服务。 (二)培育流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要加强清洁生产巩固提升工作的宣贯引导,积极推动优质企业参与培育工作,使规范建设和绿色升级成为企业发展的首要遵循。 (二)开展业务培训。省散装中心拟于5月组织全省行业清洁生产业务培训,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充实专家库专家,为推进培育工作提供智库支撑。 (三)试点先行引路。根据行业清洁生产基础条件,省散装中心拟在杭州、宁波、台州等市,择优遴选标杆级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和标杆级预拌砂浆待培育企业各1家,探索培育路径,积累培育方法,提高培育效率。 (四)突出为企服务。省市县三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诊断和复核时,均邀请1名企业专家直接参与,面对面开展技术帮带和指导服务,扩围专家库成员,加厚基层人才实力,提高企业获得感。 附件:《申报企业预诊断表》 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2026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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