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依法依规处置报废机动车的提醒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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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切实维护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公告如下: 一、增强法治意识,选择正规渠道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车主在办理机动车报废时,应选择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正规回收拆解企业,确保车辆依法处置、手续规范完备,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 二、警惕违规风险,维护自身权益 车主将报废车辆交售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不仅无法正常办理车辆注销手续,还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车辆被非法改装拼装甚至流入黑市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严重后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情形,原车主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民监督共治,畅通举报渠道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无资质回收拆解、倒卖报废车或“五大总成”、伪造变造回收证明,以及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造成污染或存在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均可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现将投诉举报电话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截至2026年7月24日正常营业)予以公布。 附件1:各市商务局投诉举报电话 浙江省商务厅 2026年7月24日 附件1 各市商务局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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