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成立省级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1
浙商务秩发〔2012〕117号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成立省级生猪屠宰资格
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贸易局、贸粮局)、义乌市商务局,省肉类协会:
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九部门联合文件《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1〕493号)及浙商务联发〔2012〕25号文件精神,经与省经信委、财政厅、环保厅、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议,现就成立省级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情况通知如下:
一、省级领导小组
组 长:周日星 省商务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组长:鞠雅莲 省商务厅巡视员、省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素娥 省经信委副主任
薛小杭 省财政厅副厅长
方 敏 省环保厅副厅长
赵兴泉 省农业厅副厅长
徐润龙 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雪林 省工商局副局长
纪圣麟 省质监局副局长
吴宁一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负责全省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综合协调工作。
主 任:周关林 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处长
副主任:刘伟龙 省经信委轻纺办副主任
叶光胜 省财政厅企业处副处长
朱留沙 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管理处处长
朱家新 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兽医处处长
严德华 省卫生厅食品安全协调监察处处长
王晓文 省工商局市场处副处长
李初排 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为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副处长
成 员:王忠明 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副处长
丁书锋 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主任科员
黄丽娟 省肉类协会秘书处秘书
三、有关要求
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确保审核清理工作如期、顺利、圆满完成,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牵头协调,主动作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严格践行法律赋予的生猪屠宰监管职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牵头负责,要以此次审核清理为契机,彻底解决屠宰行业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严格程序,规范审核。此次审核清理工作,要按照国家九部委和省九部门明确的审核清理方案,严格审核清理工作程序,循序渐进、扎扎实实规范审核,决不能以市场供应波动而影响审核清理工作,不遗漏、不徇私、不放纵、不护短。
(三)加强宣传,透明公开。要主动公开透明,审核合格并换发证牌企业,要在相应媒体上公布审核清理合格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对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也要通过当地媒体及时予以公布,主动接受广大消费者和媒体监督;要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备案和公布制度,严格依法处置违法违规企业。不自行降低审核标准、不搞形式主义、不得走过场、不得将不达标定点屠宰企业作为小型屠宰场点予以通过审核。
省审核清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明查暗访及专项检查,适时通报全省。
联系人:浙江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丁书锋、王忠明
电 话:0571—87052738、87058097
传 真:0571—87052738
邮 箱:zjszgb@163.com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商贸 生猪屠宰 审核清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