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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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 10月30日,我厅召开了内部控制规范工作会议,确保我厅能在2014年1月1日起如期顺利实施好。厅机关办公室、政法处、财务处、人事处、监察室等处室及厅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工作会议,厅纪检组长黄克旭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培训会的有关精神,征求了我厅贯彻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分工,提出了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并就下一步制定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制度做出了部署。
厅纪检组长黄克旭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做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有助于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降低资金风险,是实现财政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举措;有助于优化行政管理流程,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有助于发挥内控制度对各项具体制度的统领作用,防范廉政风险。二是要强化责任,各牵头处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事业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三是全面实施,在年度内要抓紧完成各业务层面的制度建设,明年起实施。 (财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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