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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13-12-24 16: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商务厅

2013年上半年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省(不含宁波)共审核发放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2099份,领证数量16.5万吨,金额23215.3万美元。

  1、敏感物项出口许可证1909份,同比下降14.16%;领证数量88745吨,同比降26.67%;金额15365.9万美元,同比下降27.99%。主要出口商品为氟化氢、非电器用的石墨或其他碳精制品、氟化氢铵、三乙胺点火剂和灯碳棒、电池碳棒及其他石墨制品,出口前五的企业有:浙江森美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国泰密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蓝化工有限公司和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证113份,同比下降37.22%,领证数量75504.6吨,同比降70.22%;金额7211.8万美元,同比下降37.04%。主要进口商品为丙酮、甲苯、氯仿、醋酸酐和甲基乙基酮(丁酮)等。据企业反映,今年国内的丙酮价格要低于进口价格,造成进口量有所减少。丁酮、甲苯产品国内的相关产业不景气,内需不旺,进口量受到一定的影响。

  3、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证77份,同比增77.11%,领证数量914.6吨,同比增307.01%;金额637.6万美元,同比增加16%。主要出口商品为伪麻黄碱和胡椒醛。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是我省唯一家有出口伪麻黄碱资格的企业,今年公司狠抓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一些老客户将在其他国家采购的用量,转到中国采购,1-6月该公司领证金额294.8万美元,同比增49.3%。其余出口的易制毒化学品为硫酸和丙酮等。

  4、稳妥做好进出口管制工作。积极配合商务部对杭州、嘉兴及桐乡的4家企业进行相关情况的调查,及时反馈了相关情况,协助企业做好沟通及情况上报工作。协作做好最终用户访问工作。6月中旬,商务部及美国驻华使馆经商处对绍兴1家企业及中国计量学院和浙江树人大学进口美高技术设备进行核查。

  下一步,继续扎实做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各项工作,减少我省涉案案件的发生,重点要抓好政策的宣传和企业的培训工作。对新获两用物项企业进行集中培训,帮助企业学习了解国家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认清国际国内防扩散的形势和任务,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同时督促企业推行建立企业内部出口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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