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工作动态

我市餐饮住宿企业迎“利好”

发布日期:2013-09-24 10:5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陷入困境的温州饭店餐饮企业迎来重大“利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餐饮住宿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多项政策可帮温州在内的各地饭店、餐饮企业减轻压力,缓解困境。

  最受企业欢迎的是意见降低了多项费用。据《意见》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住宿企业申请大工业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分时电价,自20138月至20147月,企业用水、用气按现行价格的70%执行。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争取餐饮住宿业银行卡刷卡费率实行单笔封顶政策。

  此外,《意见》还表示,餐饮住宿企业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不高于居民用户的收费标准,同时下调建筑消防设施及电器消防安全检测费、电梯检验费、污水化验费、锅炉安全阀检测费等收费标准20%。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餐饮住宿企业,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并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意见》还确认,将实行营业税返还奖励政策,鼓励市、县(市)将营业税增收省分成返还奖励部分用于支持餐饮住宿企业发展,加大省级商务促进专项资金、服务业引导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对餐饮住宿业的支持力度,重点向大众便民类的餐饮住宿业倾斜,引导限上餐饮住宿企业向大众化转型,扩大餐饮住宿消费。

  去年至今,受经济大环境、宏观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住宿、餐饮市场发生巨大变化,迫使企业根据新的消费形式、氛围纷纷转型,但由于惯性及能力等因素,因此和其他地区一样,温州饭店、餐饮企业也遇到多年来少有的困难。此次省政府办公厅的意见,不仅能帮助企业减轻压力、缓解困境,更重要的是让企业感受到了政策扶持,有利于恢复信心。

 

(温州市商务局供稿)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