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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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工作情况
一、2013年两用物项进出口情况
2013年我省(不含宁波)共审核发放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4414份,领证数量38.57万吨,金额52641.99万美元,其中:
1、敏感物项出口:许可证3984份,同比下降8.87%;领证数量20.1万吨,
同比降22.39 %;金额33967.77万美元,同比下降20.6%。主要出口商品为氟化氢、非电器用的石墨或其他碳精制品、氟化氢铵、灯碳棒、三乙胺点火剂和电池碳棒及其他石墨制品,出口前五的企业有:浙江国泰密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森美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海蓝化工有限公司、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证268份,同比下降18.79%,领证数量18.31万吨,同比降53.82%;金额17498.88万美元,同比下降13.24%。主要进口商品为甲苯、丙酮、醋酸酐、氯仿和甲基乙基酮(丁酮)等。据企业反映,今年国内的丙酮价格要低于进口价格,造成进口量有所减少。丁酮、甲苯产品国内的相关产业不景气,内需不旺,进口量受到一定的影响。进口前五的企业是:中嘉华宸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越化工有限公司、浙江瓯华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证162份,同比增24.62%,领证数量1587.99吨,同比增34.48%;金额1175.34万美元,同比增加2.4%。主要出口商品为胡椒醛、伪麻黄碱、苯乙酸、硫酸和丙酮等。 出口前五的企业为: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国际香料香精( 杭州) 有限公司、嘉兴市盛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二、2013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1、稳妥做好进出口管制工作。积极配合商务部对涉及我省的相关案件进行了调查,协助企业做好沟通及反馈了相关情况。配合商务部及美国驻华使馆经商处官员对做好最终用户访问工作,2013年,我省有4家企业进口美高技术设备进行了核查。
2、做好出口管制政策的培训工作。2013年9月,我们组织了一次对新近获得两用物项和技术经营资格的企业的培训班,帮助企业学习了解国家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认清国际国内防扩散的形势和任务,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同时督促企业推行建立企业内部出口控制机制。
3、做好出口管制政策的宣传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对咨询两用物项进出口的企业,介绍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并将汇编成册的国家有关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的文件发给他们,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了解国家出口管制方面的法律法规。
2014年继续扎实做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各项工作,减少我省相关案件的发生,对企业上报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申请材料严格审核,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重点要抓好政策的宣传和企业的培训工作,防患于未然。
省商务厅产业处
2014-1-13 (产业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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