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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召开市场采购贸易境外采购商备案、开户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7-11-03 08:5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111日下午,我局召开市场采购贸易境外采购商备案、开户推进会,即洋个体外汇开户备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民银行、建设银行、稠州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名境外采购商参加会议。

外汇管理部门允许境外采购商在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可以向银行申请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境外采购商可以通过该账户结算,满足采购商自己收结汇的需求,且结汇时不受每人每年5万美元限额的限制,解决其市场采购贸易结算需求。目前,该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只在义乌一地试行,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市结算便利化水平。

会上,我局就境外采购商备案的作用,办理备案的流程、条件,如何变更和补领《备案表》以及开户后如何办理收结汇业务等具体问题向境外采购商做了详细的介绍。只要已在公安部门办理境外个人临时住宿登记、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外籍商友卡并年满18周岁即可办理境外采购商备案。

公安局介绍了外籍商友卡办理的相关政策。

人民银行解读了外商个人结算账户具有自主安全、保密不公开、阳光规范、便捷高效的优点,并表示下阶段人民银行将会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研究同意后扩大试点银行,结合金融科技发展模式,推动窗口单一化、登记电子化、结算线上化、服务集成化,努力让生活在义乌的外商享受最便利的生活、最便宜的成本、最自由的贸易、最方便的结算、最完善的服务,获取最大的利益。

建设银行、稠州商业银行介绍了境外采购商开户结算的办理流程及各自银行的特色服务。

会议要求2家试点银行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引导有结算需求的境外采购商通过该政策办理外汇结算业务。二是做好培训,一线业务人员要熟悉相关政策,为境外采购商做好政策解答、业务指导工作。三是做好服务,要帮助境外采购商熟悉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系统的操作,使其能够独立、熟练地使用相关功能。

会议对参会的境外采购商提出3点要求。一是用好政策,允许境外采购商开立外汇结算账户是非常重大的政策突破,来之不易,境外采购商要把政策用足、用好。二是阳光收汇,境外采购商自行收结汇的合法渠道已经打通,不要再去使用高风险的结算方式。三是做好宣传,要立即发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合作伙伴利用该政策开立外汇结算账户,自行收结汇。

各部门及银行还对境外采购商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义乌市商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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