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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集中备案

发布日期:2017-06-12 08:4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浙江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办法》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备案要求,平湖市商务局近期开展了对全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的集中备案工作。

备案过程中,市商务局积极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突出方便企业、服务企业工作理念,将备案相关要求、备案流程、所需材料等事项公布在政务服务网上,并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企业负责人备案所需手续。为方便企业备案,市商务局选取了二手车经营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备案点,集中收取备案材料,对材料齐全的企业,当场完成备案。截止目前,已完成首批13家企业的备案工作,其中二手车经销企业8家,二手车鉴定评估企业2家,二手车经纪企业2家,二手车交易市场1家。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以此次备案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交易的监管,促进平湖市二手车交易活动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平湖市商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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