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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实施 我市企业可在任一海关完成申报

发布日期:2017-07-10 14:5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7月1日起,海关通关一体化在全国实施,企业可以在任意一个海关完成申报、缴税等海关手续。 7月3日是此项改革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截至4日16时,舟山海关共办理通关一体化模式进口报关单137票,标志着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在我市顺利实施。

  早在2014年9月,舟山海关就在海关总署统一领导下实施了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随后,涵盖京津冀、长江经济带、“泛珠”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东北地区五大区域的“区区联动”海关通关一体化模式在我市启动。本月1日,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成功切换,真正实现了“全国是一关,一关通天下”。

  舟山海关监管通关科科长汤业介绍,全国通关一体化主要有两大变化:一是通关环节瘦身,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企业在货物通关时一次申报,海关在货物放行前、放行后分步处置,即在口岸处置安全准入风险,完成对货物的安全准入甄别后,先予放行;货物放行后,再由属地海关开展税收后续管理。二是税收征管方式变化。在货物通关环节,由过去的海关审查确定企业申报税收要素、核定企业应缴税款,转变为企业自行申报税收要素、自行计算并缴纳税款、海关受理后放行货物,实施全过程抽查审核。这项改革措施将大幅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减少企业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

  全国海关设立了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实现全国海关风险防控、税收征管等关键业务集中、统一、智能处置。对于我市广大企业而言,无论在哪里通关,全国海关都是同一执法口径和监管标准,为企业提供统一的通关便利待遇。

(舟山市商务局供稿 转载地址:舟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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