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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集中回应近期经贸领域热点议题

发布日期:2017-09-12 16:1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商务部是否派出代表出席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双方主席会晤、第三届东方经济论坛并举行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此间具体会签署什么项目?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9月4日~8日,国务院副总理、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中方主席汪洋率团访问俄罗斯,与俄罗斯副总理罗戈津共同主持召开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双方主席会晤,出席第三届东方经济论坛,并与俄副总理特鲁特涅夫共同主持召开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傅自应陪同出席上述活动。此次访问是为了落实今年以来中俄两国元首4次会晤所达成的重要共识,为四季度中俄总理第22次定期会晤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据悉,第三届东方经济论坛期间,双方企业预计将签署一系列合作协议,涉及资源加工、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人文交流,在诸多领域将取得积极的合作成果。

东亚合作的经贸部长系列会议即将在菲律宾召开,中方对会议有何预期?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应东盟轮值主席国菲律宾贸工部长洛佩兹的邀请,商务部部长钟山将于9月8日~10日出席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东亚合作经贸部长系列会议,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也将参会。本次会议期间将举行第16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第20次东盟—中日韩经贸部长会议,第5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部长级会议和第5次东亚峰会经贸部长会议等相关的活动。其间,钟山部长将同与会各国部长共同探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以及中国—东盟贸易投资、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等领域的问题,积极推进RCEP谈判,为今年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做好经贸领域的相关准备工作。

在菲律宾期间,钟山部长还拟与菲律宾贸工部、财政部等菲律宾经济部门的负责人举行会谈,共同落实两国领导人有关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共识,就进一步加强双边经贸关系,深化互利共赢合作进行探讨。

9月1日,欧委会公布对华光伏案“双反”措施期中复审,调查仲裁前补充披露已调低最低限价,该方案经成员国讨论通过后将很快发布仲裁裁决,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中方注意到,欧委会在最近公布的光伏案期中复审调查补充裁决披露中部分吸收了中国政府、行业组织、企业和有关利害方提交的评论意见,提出进一步调低最低限价的方案,为将最低限价尽快过渡到市场价格水平迈出了积极的步伐。

光伏是新能源领域的新兴产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中国和欧盟的立场、目标是一致的,我们希望欧方能够尽快终止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贸易救济措施,为双方业界的合作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预期的商业环境,实现双方产业的互利共赢,共同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努力。

(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供稿 转载地址: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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