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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系统联调成功

发布日期:2017-09-29 14:4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928,在我市B型保税物流中心1号仓库,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场站管理系统与试点企业义乌费舍尔企业的系统对接成功、虚拟试单完成,标志着我市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监管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业务通道已经开启。

与一般贸易进口相比,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产品品类更为丰富,更强调满足消费者及时性、个性化的需求,具有小额化、碎片化、及时性等特点,对于我市进口市场培育、浙江(义乌)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能够进一步完善城市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小商品市场的辐射作用和国内物流的集聚作用。杭州、宁波、郑州、重庆等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业务以来,业务量增长迅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近年来,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发展迅速,日均出货量已超过100万票,由于没有获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资格,虽然通过各个渠道一直努力争取,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一直没有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出口业务严重不平衡。以国际邮件互换局为例,出口日均约为13万票,但进口不到300

2016127,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简称 “保税电商A”。适用于境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线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电商办在第一时间做出反映,开展可行性分析,加强统筹谋划,多次组织到杭州、宁波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制订工作计划并落实任务分工,不断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全力推动试点落地和业务开展;义乌海关、国检加强了指导,积极创新突破,完善监管方案,强化通关流程便利化;陆港集团加快场地改造、设备采购,面对1239带来的通关单问题,边摸索边实践,克服了信息系统流程不明确、模块复杂、逻辑规则多等问题,加班加点,在6个月时间内完成了监管中心和信息系统建设,再一次展现了义乌速度。

下一步,义乌海关、国检、电商办、陆港集团等单位将通力合作,加快实单测试工作完成,努力推动货物转关、通关单认可等问题的协调解决。同时,积极做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申报和建设,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实现“秒通”,完善配套政策扶持,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业务。

(义乌市商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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