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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商务局专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发布日期:2018-10-10 11:1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10月9日上午,台州市商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肖力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正副调研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等参加。

会议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朝毅作主题发言,介绍了监察法制订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中心组成员围绕监察法的制订作专题交流研讨。

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肖力在学习研讨时指出,从历史上看,我国从秦朝开始确立监察御史制度,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独立于行政和司法的监察体系,这与西方“三权分立”模式下的监察隶属于立法机构或行政机构完全不同。制定监察法,就是要通过制度设计补上过去监督存在的短板,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体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陈肖力局长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监察法》的学习宣贯,带头做《监察法》的坚定执行者和维护者,为推动清廉商务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监察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家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有其特殊的政治意义,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践行“四个意识”,彰显“四个自信”,力求做到思想和行动的统一。二是时刻警钟长鸣。必须学深悟透监察法的深刻内涵,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越红线,不触底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坚守廉洁底线。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守好自己的本份,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台州市商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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