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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

发布日期:2018-12-03 17:0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为积极落实《浙江省对外贸易主体培育行动计划》精神要求,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小微企业出口贸易发展的作用,提高金华市区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面,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签署了新一年度的市区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府联保”合作协议,将年度出口额在4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纳入政府联保范围,去往年相比,本保单年度的普惠程度更大,赔偿比例同60%提高至80%,保险费率由0.06%降至0.043%。至10月底,市区小微企业参加政府联保共有547家,承保金额约8024美元,覆盖面达60%。报损企业8家,报损金额共计22.51万美元。这一政策有利于帮助广大小微企业破解“有单不敢接”“有单无力接”的难题,提高小微企业出口抗风险能力,为我市外经贸稳增长发挥积极作用。

 

(金华商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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