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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价格‘涨声一片’”原因及建议

发布日期:2019-05-29 19:03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商贸处

近期,互联网上“水果价格‘涨声一片’”刷屏,“车厘子自由”、“榴莲自由”、“西瓜自由”等成为热词。车厘子、榴莲等进口水果,价格高位尚在心理预期,但苹果、梨、葡萄等经济型水果价格的集体攀升,使得消费者对于水果涨价的感受更趋敏感,也降低了水果消费的幸福感。  

一、水果均价持续上涨  

据“浙江省市场运行监测系统”监测,今年以来水果均价平稳上涨,前20周水果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18.4%,价格绝对值均超出前3年。从往年监测数据看,除了春节后价格应声回落外,基本在3、4月份水果价格就进入下行通道,一般价格降势会持续到9、10月份。但今年水果价格走势有别于2018年、2017年和2016年,除了春节后有所回落外,各周水果均价基本维持持续上涨态势,季节性波动并不明显。  

从监测的部分品类看,苹果第20周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58.5%,较今年初上涨27.2%;香蕉第20周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18.8%,较今年初上涨10.1%;梨第20周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26.9%,价格较今年初上涨20.81%。  

另据个别市场数据,多品种水果价格上涨亦十分明显。如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从4月1日至5月15日的1个半月中,30个日常监测的大宗交易水果,涨幅居前的有苹果、西瓜、杷杷柑、凤梨、山竹、哈密瓜等品种,交易均价同比依次上涨110.5%、89.6%、54.5%、51.1%、37.0%、30.0%。嘉兴水果批发市场,菠萝类4月份的市场均价较1月份上涨66.2%;桃类、梨、苹果、圣女果等品类同比依次上涨42.1%、41.8%、36.2%、30.6%。  

二、水果价格上涨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产地减产。上半年销售的苹果、香梨、杷杷柑等大众品种都是库存果,收获季是上年秋季。由于去年春季新疆、陕西、四川等地天气欠佳,接连出现雨雪冰冻天气,坐果率下降,收成降低,可供库存果减少,导致今年4、5月库存果销售尾期时存量不足;而今年新果上市将在8月份,空档期供应不足推动苹果等类价格上扬。  

二是资本注入产地。受经济形势欠佳行业景气度降低影响,资本投资渠道不畅。而随着居民消费水平提升对水果的需求量增大,近年来水果种植行业受游资关注度越来越高,多类型的资本已通过不同的形式注入水果产地,垄断囤积货源,抬高收购价,后期高价卖出以获取暴利,此行为必然会影响终端销售果价。  

三是各类成本增加。目前我国水果种植行业农业产业化进程还不快,且种植地多在山区,农用机械无法大规模开展作业,管理和劳作依然需要依靠劳动力。由于水果供应链建设不足,产销无法有效对接,加之冷链物流等建设仍然薄弱,导致流通过程中各类成本逐年增加,如人工成本、运输成本、损耗等,最终叠加反映在终端果价上。  

四是品种优胜劣汰。消费者对水果的消费升级反映在对水果品质、品种要求的不断提升,价格高、规格好的水果更受青睐,这就促使整个行业不断自我变革,良性循环,新培育品种和改良品种越来越多,上市节奏越来越快,口感越来越好,销售价格自然也不断攀升。如近年来热销的杷杷柑、沃柑、爱媛橙等,初上市时相比本地柑橘并不实惠,但凭借着优良的口感依然受到消费者热捧。  

三、后期水果价格走势预测  

进入5月下旬,随着荔枝、西瓜、桃子等外来品种,以及本地枇杷、甜瓜等水果的大批量上市,水果消费的替代性增强,目前畸高的果价或将会出现波动走低行情,个别品类特别是普通、大众水果的价格可能大幅回落。但在当前经济环境大背景下,产地、资本、成本、品种等影响因素不会有根本性改变,水果综合价格大幅下滑的可能性不大。  

四、稳定水果价格的对策建议  

一是扎实推动产销对接。利用好长三角农产品对接会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长三角区域的水果生产商、供应商、采购商参会,同时升格对接会规模,将对接会范围扩大至华东乃至更大区域。鼓励农批市场、连锁超市等我省蔬果流通企业积极走出去,加强与省内外水果等农产品产区、基地以及农户的对接合作。结合扶贫工作,鼓励蔬果经营主体加强与我省对口扶贫地区的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引进对口扶贫地区的优质特色农产品。  

二是加强冷链物流建设。支持物流仓储、市场销售等环节的农产品骨干龙头企业建设冷链配送体系。探索在产地源头建立农产品低温保鲜库,鼓励在销地建设冷链工作站,在农贸市场等销售终端配备公共冷柜等设施。探索建立覆盖冷链全过程的标准,如冷链仓储标准、运输标准、装卸搬运标准、包装标准等,将冷链保鲜技术应用在果蔬的分级、加工、包装、预冷、冷藏、运输和销售中,实现冷链物??加强条码技术、电子标签等信息技术在蔬果冷链中的应用,对蔬果冷链环节进行实时跟踪与监控,确保其冷链流通的质量。  

三是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鼓励各类农产品经营主体通过自建、联合等形式,推动资源集聚和共享,打造联结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最终消费者的紧密型农产品供应链,促进农产品产需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农批市场等积极构建供应链平台,促进农产品资源汇聚,整合、链接上下游资源。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等形式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大型农产品生产主体通过直接设立销售门店或在批发市场、超市、菜市场等场所设立销售专档、专柜、专区等方式,向销售环节延伸产业链条。鼓励农产品生产主体加强市场分析研判,生产符合消费升级提质要求的农产品。  

四是加强蔬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强化价格监管力量,重点打击农产品市场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及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蔬果等重要农产品供求、价格运行的监测及分析预测,发挥媒体力量,适时做好价格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商贸运行处、浙江省商务研究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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