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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有效应对疫情全力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1 18:2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外商投资处

我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有效应对疫情

全力做好稳定外资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4号),按照“两确保三争取”新目标,积极做好利用外资工作,加快重大外资项目建设,推进稳外资工作落实落细,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于近日联合印发有效应对疫情全力做好稳定外资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投资促进局)要积极帮助外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精准细化复工复产举措,简化复工复产流程。鼓励各地创新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发挥互联网平台优势,开展多渠道联络,加强招商项目策划,优化招商活动方案。

通知提出,要建立专班机制加大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力度,推荐重大外资专班项目进入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强化重大外资项目计划引导;要强化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包括土地、用能、环境容量等;积极支持各地创新要素保障政策。

通知明确,建立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下沉审批和承诺制审批,实行容缺受理,提供远程审批服务。加快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报办理,实施省级在线申报和容缺受理,简化上报国家手续。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等法规政策,深化推进以“最多跑一次”撬动外资领域改革。加强对外商疫情防控正面宣传,指导帮助外资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和省近期出台的降本减负政策,增强在浙投资的信心。深化完善“三服务”工作,做好外资企业外籍员工及家属生活保障和防疫保护工作,营造最有温度的投资营商环境。

(外商投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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